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3年03月10日 11:16 【字体: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3年度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支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支持一批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性、突破性、长期性影响,对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具有引领示范效应,具有较大规模和量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2.支持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我省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建设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搭建数字化文化体验的线下场景。

3.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转型升级。推进骨干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打造排名全国前列的文化产业品牌,引领全省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特色文化产业改进生产技术,创新发展模式。

4.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文化内容创作生产、文化新业态培育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完善视频文创产业链,培育良好的数字视频文化产业生态。

5.支持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文化产业专板挂牌的文化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动漫游戏、文化演艺等内容创作生产,发展文化新业态,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和新增长点。

6.支持重大文化产业活动平台等其他项目。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及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共同批准认定的重大文化产业活动平台建设等其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从事行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良好,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

(二)其他条件

1.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有前期投资和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2.申请贷款贴息的,利息及有关财务费用发生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根据企业的申报项目据实核定并给予适当补助,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申请担保补助的,担保费发生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中小微文化企业通过担保公司融资所缴纳的担保费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由省委、省政府确定及省委宣传部批准认定的重大文化产业活动平台等项目,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审核后给予适当补助,无需另行申报。

5.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除因举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所需安排项目外,以旅游为主的文旅融合项目,原则上申报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6.在巡视、审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但尚未整改的企业,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7.所有申报项目应与财税贡献挂钩,优先支持能够引导带动财源健康快速增长的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程序

(1)市州、县市区文化企业。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市州党委宣传部、财政局进行筛选审核后,联合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2)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内注册企业。由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组织申报并审核汇总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3)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由省管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组织申报并审核汇总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4)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对所属系统或行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行文报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5)各审核部门组织申报项目在“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系统平台”(网址:http://113.240.249.180/)进行注册,并按《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完成项目入库。

2.申报数量

(1)长沙市4个,其他市州各2个(郴州市申报文化产业项目统筹纳入第二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支持项目清单,不再单独申报)。

(2)每个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申报项目3个。

(3)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推荐本系统或本行业的项目各2个。

(4)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4个。

3.申报材料

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管委会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文件及《申报须知》、《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系统平台可生成导出)等要求的材料原件。上述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分别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二)项目评审

省委宣传部对申报单位资质及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查重,经现场抽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拟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初步方案,商省财政厅确定后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三)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

对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拟支持的项目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下达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审核要求

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及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照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指导,严格项目审查,加强对上报项目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执行项目。

因举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所需安排的项目,由承办市州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申报通知和《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项目申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审查,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和入库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咨询

1.省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向伟国

电话:0731—81128836

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

2.省财政厅文化处

联系人:刘旭

电话:0731-85165094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

(二)系统使用咨询

联系人:谭俊

电话:18673077144、


附件:1.申报须知

   2.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申报实施承诺书

   5.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8日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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