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解读《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 索引号:430S00/2025-176614
- 文号:湘财会〔2025〕15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25-100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30-05-14
- 签署日期:2025-04-27
- 登记日期:2025-05-15
- 发文日期:2025-05-15 15:48
- 所属主题:财政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为推进代理记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省财政厅联合省税务局起草了《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近年来,代理记账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行业中也存在秩序混乱、执业不规范等现象,“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现象屡禁不止,“黑中介”、个人代账仍大量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理顺监管机制,推动实现会计秩序有效整肃、执业风气全面好转。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与分级、异议处理和信用等级提升、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附则六个部分。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文件制定依据、信用分级分类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第二章“信用信息征集”主要规定信用信息的主要构成、征集频率以及征集途径。第三章“信用评价与分级”主要规定信用评价具体等级、实施主体、开展方式、主要环节等内容。第四章“异议处理和信用等级提升”主要明确被评价单位信用异议申诉途径和信用等级提升认定具体要求。第五章“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主要规定信用评价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分类监管主要措施。第六章“附则”明确施行时间、有效期和市州、县市区实施权限。
政策文件: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