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46967
- 文号:湘财法〔2025〕7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26-100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
- 签署日期:2025-12-31
- 登记日期:2026-01-16
- 发文日期:2026-01-16 17:47
- 所属主题:财政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对象
2025年7月10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原实施单位因机构改革合并、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现承担相关职能的单位负责清理。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根据清理原则和要求,拟对我厅规范性文件做以下处理:
1.拟废止8件,自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2.拟继续执行105件,按原文件有效期继续执行。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