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46967
  • 文号:湘财法〔2025〕7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26-100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
  • 签署日期:2025-12-31
  • 登记日期:2026-01-16
  • 发文日期:2026-01-16 17:47
  • 所属主题:财政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对象

2025年7月10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原实施单位因机构改革合并、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现承担相关职能的单位负责清理。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根据清理原则和要求,拟对我厅规范性文件做以下处理:

1.拟废止8件,自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2.拟继续执行105件,按原文件有效期继续执行。


政策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wps

关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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