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预算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0:55 【字体:

 

 

湖南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要求,现将我厅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布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水利厅是主管水行政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研究拟定全省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和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38个,其中:一级部门预算单位1个,厅系统财务1个,二级部门预算单位19个,三级部门预算单位17个。具体单位构成情况:一级预算单位1 个,即湖南省水利厅(本级);省水利厅系统财务;19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湖南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机关,省防汛通讯中心,省水利厅综合事业局,省水电医院,省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省水电施工管理局,省双牌水库管理局,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省水利厅信息中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电重点工程筹建办公室,省欧阳海灌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17个三级预算事业单位包括:省中心灌溉试验站、省水利厅机关幼儿园、14个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水利厅归口管理并面向厅直单位分配的水利前期工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防汛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0002.6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2719.0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8.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8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40043.3万元,其他收入26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0002.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73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0.74万元,农林水支出6775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1.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07.75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8047.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职业教育3019.32万元,进修及培训99.9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11.19万元,公立医院563.74万元,农林水支出-水利21943.3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4075.8万元,水利前期工作3450.86万元,水文测报10902.4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510.4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759.7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及对厅直单位专项补助等。项目支出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工作监督管理考核,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水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水利科研项目,水利建设基金征管及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防汛应急及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厅本级(行政单位),以及省水文局、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2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8.09 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6.8万元,上升1.9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86.08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85.1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2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64.7万元。2016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5年减少346.14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减少98.4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4.3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6.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厅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车补发到个人,经批准只保留了少量公车。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原因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测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省水利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2.7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表

 

 

 



2016年省水利厅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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