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厅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2:53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湖南省文化厅是负责全省文化艺术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指导、管理全省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全省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归口管理全省文物事业等职责。

2、机构设置

省文化厅机关目前有内设机构12个;下设16个二级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全额拨款7个,差额拨款8个)。

厅机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离退休人员66人;厅直属预算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495人,离退休人员1013人,临时人员702人,艺术职业学院在校学生555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文化厅本级

2参公单位1个(省文物局),事业单位17个(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省艺术研究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省湘剧院、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湖南文化娱乐中心、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文物交流鉴定中心、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省文化艺术中心,其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湖南文化娱乐中心已划转至湖南演艺集团管理,预算经费仍纳入我厅统一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省文化厅开展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及非遗参展活动、文化艺术创作工作、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省直“三馆”免费开放等文化业务类、运行保障类专项经费。

需要说明的是,按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参照中央预算编制办法,为细化的用于省本级的专项资金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未编入部门预算,与列入政府预算。统筹考虑以上情况,2017年预算收入实际较上年度增加414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3921.17万元),2017年专项资金规模15100万元,其中:省级文化综合发展专项7100万元,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000万元。现就纳入部门预算的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26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25.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33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2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4308.54万元,其他收入766.32万元。收入较去年净减少10955.28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省博物馆新馆运行经费500万元、政策性人员经费1451万元、省级“三馆”免费开放运转经费220万元等财政拨款;主要减少因素有:省级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6300万元、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7000万元(因为按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省本级的专项资金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未编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264.9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843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27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1.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3.3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955.28万元,主要是省本级的专项资金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未编入部门预算,减少了对应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25.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142.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582.9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教育支出322.13万元,主要用于省艺术职业学院教学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60.8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三馆”免费开放及图书购置、厅机关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物支出612.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新馆开放运行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厅本级、省文物局、湖南图书馆、省博物馆等1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8.5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79.75万元,上升22.9%,主要是省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搬迁以及湖南图书馆增加免费开放运转经费导致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6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471.8减少28.9万元,主要是厅系统单位进一步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及公务车运行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文化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4.6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文化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7台(厅机关7台、厅属事业单位38台)、一般执法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台、其他用车13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8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全系统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25.16万元,其他资金13539.7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7年文化厅预算公开表(全套20张).XLS

湖南省文化厅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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