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17:07 【字体: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 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省长质量奖评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3. 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省法人数据库工作,负责全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4.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 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6. 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定期检查、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制度,管理产品质量各项法定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打击行动,依法查处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7. 承担省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相关产品召回制度。

8. 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实施资质认定;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 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10. 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信息和对外交流。

11. 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12.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2、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3、湖南省计量仪器仪表试验所

4、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5、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

7、湖南省纤维检验局

8、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局

9、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

1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

11、湖南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

12、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

1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4、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5、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财务

三、部门收支概况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标准化专项和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681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75.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658.9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1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8006.32万元,其他收入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681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6160.39万元,教育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75.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658.9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1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2426.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6349.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质量技术监督专项经费7403.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运行保障、质量基础建设、质量发展能力提升、质量执法监管等方面;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院6个市州特检分院建设项目3785.4万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长沙基地建设3400万元;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偿还贷款本息2000万元;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1864.9万元;质监网络建设150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1191.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局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稽查局和纤捡局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61.37 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0.94万元,下降3.1%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94.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3万元。2016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1191.22万元,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953.6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7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由于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落户于我局需组织并参加国际会议等原因增加3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3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省质监局预算公开表(全套17张专项检查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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