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
2、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承担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涉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联络、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3、负责全省专利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贯彻落实专利激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湖南省专利奖奖励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湘政办发〔2014〕9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主管全省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务,为副厅级行政局,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管理。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后勤编制4名维持不变。机构改革后,机关实有行政人员34人(编办批复允许超编,逐步消化),后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5人。
内设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专利管理运用处、执法与监督处(政策法规处)、保护协调处、人事与对外合作处。另外,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按有关规定设置。
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公益一类),正处级,编制8名,实有人员4人;湖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益一类),副处级,编制6名,实有人员6人;湖南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公益二类),副处级,编制6名,实有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
2、湖南省知识维权援助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归口管理工作性业务专项经费。需要说明的是,按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参照中央预算编制办法,未细化的用于省级的专项资金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未编入部门预算,已列入政府预算。统筹考虑以上情况,2017年预算实际较上年度减少1918.37万元,专项资金规模6000万元,其中: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项6000万元。现就纳入部门预算的收支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5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3.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918.37万元,主要是:一是减少了2016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一次性投资资金;二是2017年省财政厅将执行预算改革,原项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5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61.55万元,教育支出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918.37万元,主要是:一是减少了2016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一次性投资资金;二是2017年省财政厅将执行预算改革,原项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0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6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利信息网络平台维护、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本级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2.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4.8万元,上升 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4.7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9.9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8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38 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1.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除财政厅代编代列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3.1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