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20:56 【字体: 大 中 小】

  湘财预〔2017〕55号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支持地方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保障工作,提升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市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供养机构环境和服务质量,推动供养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请将此款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1100299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21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收文后,请立即与民政部门联系,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供养机构。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补助资金(总表 

  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 

    

    

                       湖南省财政厅 



预55号,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补助资金(总表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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