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天会专字【2016】第196号
湖南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4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湖南省财政厅委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依据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对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法〔2014〕4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任务有:1、培育服务业重点产业,包括: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消费、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现代金融、研发设计、商贸商务、节能环保服务、健康服务和养老产业等;2、优化服务业区域布局;3、创建省级服务业聚集区;4、建设服务业重大项目;5、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等。
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代服务业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服务业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服务业人才培训、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服务业重大活动和重大课题研究;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2015年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引领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共安排项目238个,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3000万元,其中: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5900万元,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5000万元,旅游项目600万元,示范集聚区项目150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地市州 |
数量 |
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
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
旅游专项 |
示范集聚区 |
合计 |
1 |
省直 |
21 |
850 |
192 |
260 |
|
1302 |
2 |
长沙市 |
19 |
440 |
400 |
5 |
300 |
1145 |
3 |
常德市 |
22 |
430 |
1000 |
200 |
100 |
1730 |
4 |
郴州市 |
21 |
375 |
500 |
10 |
100 |
985 |
5 |
怀化市 |
23 |
520 |
450 |
14 |
|
984 |
6 |
衡阳市 |
20 |
545 |
200 |
14 |
200 |
959 |
7 |
永州市 |
14 |
330 |
500 |
14 |
|
844 |
8 |
湘潭市 |
14 |
300 |
300 |
10 |
200 |
810 |
9 |
益阳市 |
16 |
300 |
300 |
10 |
200 |
810 |
10 |
张家界市 |
9 |
260 |
400 |
15 |
100 |
775 |
11 |
娄底市 |
11 |
270 |
258 |
5 |
100 |
633 |
12 |
邵阳市 |
13 |
320 |
250 |
10 |
|
580 |
13 |
株洲市 |
11 |
320 |
100 |
5 |
100 |
525 |
14 |
岳阳市 |
13 |
300 |
50 |
14 |
100 |
464 |
15 |
湘西州 |
11 |
340 |
100 |
14 |
|
454 |
|
合计 |
238 |
5900 |
5000 |
600 |
1500 |
13000 |
财政指标文下发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财政指标文号 |
财政资金 |
项目类别 |
1 |
湘财外指〔2015〕40号 |
5600 |
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
2 |
湘财外指〔2015〕41号 |
300 |
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
3 |
湘财外指〔2015〕79号 |
5000 |
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
4 |
湘财外指〔2015〕50号 |
460 |
旅游专项 |
5 |
湘财外指〔2015〕92号 |
140 |
旅游专项 |
6 |
湘财外指〔2015〕102号 |
1500 |
示范集聚区 |
|
合计 |
13000 |
|
(二)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省级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13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制度建设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湖南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6号),对现代服务业资金使用原则和支持范围、项目资金申报和审核、资金下达及管理、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湖南省创建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办法(试行)》,对建立示范集聚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示范集聚区的申报材料和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2)项目申报和审核
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明确现代服务业资金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等事项,申报通知同时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省属单位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州、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省财政省直管县市发改委(局)和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并联合行文分别报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直管县市报送的文件同时抄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备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资金计划方案,并将拟安排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完成后,省发改委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
(3)资金下达与拨付
省财政厅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对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通过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渠道下达现代服务业资金。资金下达方式分为一次性下达和按照项目进度分次下达两种,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确定。市州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现代服务业资金后,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指导小组
湖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市县财政部门、发改部门与中介机构的工作联系,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绩效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
2、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于2016年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24号),布置县级自查、市级自评、现场评价等工作要求。
3、县级自查
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共同组织项目单位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项目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各县发改部门审核后汇总报送市州级发改部门。
4、市级自评
市州发改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现场抽样评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24号),现场评价地州市范围为省直、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衡阳市、张家界市,现场评价项目涉及省级财政资金6896万元,占省级财政资金总额比例的53%,现场评价的项目个数112个,占全省项目总数比例的47%。
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的相关文件资料,对项目点进行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项目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数据材料,了解项目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6、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主要绩效
(一)产业服务平台类的建设有效促进当地服务业发展
2015年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安排产业服务业台类的建设项目181个,财政专项资金6500万元,用于支持旅游、电子商务、健康服务和养老产业、节能环保、研发设计、课题研究等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有效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参与现代服务业建设的积极性,财政小投入带动了社会大投入,起到了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各地服务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新兴服务业快速成长,有效推动了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速。2015年度我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11.2%,增速快于全国2.9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省GDP增速2.6个百分点,由高到低在全国排第四、中部六省排第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5%,对全省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达68.6%。
(二)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及其平台项目建设有效促进了服务业相关行业发展
2015年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安排湖南省示范集聚区项目18个,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其中:电商平台建设9个,财政专项资金70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5个,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检验检测平台建设2个,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2个,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通过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促进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提高了效率。通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提升旅游品质,引导游客错峰出游,减少游客在各景区景点排队时间,增加游客旅游舒适度。通过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减少产品不合格的风险,保证产品的品质。
(三)冷链物流项目支持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冷链物流的发展
2015年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安排冷链物流项目39个,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增加了农产品有效的供给,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了农产品的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增强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二是提升了农产品的消费品质,减少了营养流失,保证了食品安全,满足了居民消费需求;三是减少了农产品产后损失,保证了农产品的价值,满足了各个消费市场的多种消费需求,促进了农民稳收增收。
四、综合评价结论
湖南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一定程度存在多头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与申报进度不一致、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无法开展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83分(平台建设项目85分、冷链物流项目84分、旅游专项8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资金,同一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经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多头申报情况,如:长沙沃霖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度同时申报了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和长沙市现代服务业财政资金,2015年10月22日收到湖南省现代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2015年6月27日收到长沙市现代服务业财政补助资金750万元。
2、部分项目单位实际实施进度与申报进度不一致
(1)湖南崇盛晶珠置业有限公司申报石鼓区现代商务服务业示范集聚区信息服务平台中心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11年11月-2016年12月,截至现场评价日,湖南崇盛晶珠置业有限公司未确定项目具体实施地址,仪器设备等软件设施未到位,由于建设进展滞后,导致石鼓区财政局未下达资金。
(2)常德璞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的“石门璞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的项目建设期为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项目申报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自筹2400万元,银行贷款600万元。截止现场评价日,该项目仅投入30万元资金用于装修,公司自有资金2400万元和银行贷款600万元均未实质到位。根据常德璞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60万元,其中存货398万元,货币资金13万元,固定资产149万元。距离项目申报的建设期已经过去了两年半,项目几乎未开展。
3、个别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开展
临武凌峰物流有限公司实施的临武县凌峰(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于2012年12月18日获得省发改委核准,项目总投资258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补助1200万,债务资金1300万元,自筹资金23300万元。项目建设期: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截至现场评价日,该项目累计投资9200万元,其中支付土地价款5300万,商务大楼建设2500万以及其他工程1400万元。由于无法用公司现有土地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项目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尚未谈妥,使债务资金与自筹资金链断接。目前项目处于停工阶段,如果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无法继续开展。
4、个别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出现未经批准变更项目承担单位现象
衡阳市南岳衡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衡阳市南岳区文化旅游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智慧城市旅游服务平台建设”,该项目获得示范集聚区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变更为衡阳市南岳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未报省发改委批准。
(二)资金管理方面
1、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与其他省级专项交叉、重复。相同性质的项目未在同一财政专项资金中统一申报、统一管理。如2015年度,省级财政已安排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但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仍安排了资金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如湘财外指〔2015〕40号为智慧旅旅游自动导览数据资源平台、力丰乡村文化旅游休闲体验园项目分别安排50万元、20万元)。
2、日常支出挤占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按规定专款专用,将一些日常支出挤进了专项资金。现场评价中发现,常德璞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的“石门璞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平台”项目收到2015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其中只有30万元用于创意产品展览展示中心、文化创意沙龙及武陵奇石博物馆部分配套展览装修工程,另20万元用于创意产品研发设计创作人员及工人工资发放。
3、部分项目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未对专项资金专账核算,财务核算不规范。如: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的专项资金30万元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汝城县鑫利食品有限公司收到的专项资金9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六、建议
(一)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突出重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对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方向和重点进行细化并设立标准,避免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其他财政专项资金重叠,从根源上杜绝多头申报项目现象。在项目筛选和确立上,根据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围绕重点发展领域,保障居民放心消费等因素合理确定支持项目数量,改变资金分配面广、“大众”受益的现象,避免资金“撒胡椒面”,坚持财政资金集中使用的原则,减少扶持的数量,扶持优势项目,这样有利于具有产业优势、带动性强的项目单位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劳动效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做到“扶持一家、成功一家”。
(二)优化评审指标、程序,强化项目申报审核责任
一是在项目筛选和确立上,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企业条件、产业基础、发展现状等因素合理确定支持项目数量,支持资质好的企业继续做大做强;二是优化项目评审指标体系,根据产业项目支持方向,从企业经营管理、资产状况、发展潜力等方面设定各项定性及量化指标,增强评审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三是明确、强化项目申报审核责任,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和不遵守职业的行为严格查处、惩罚。
(三)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流程,及时向项目单位拨付资金
财政部门应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流程,明确项目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的要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下达指标的同时,还应将专项资金随单相应拨付到位,保证专项资金效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发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事前、事中检查,要求项目单位定期报送项目建设情况资料,及时发现和掌握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如发现违规现象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五)加强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加强绩效考核与评选,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加强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和项目单位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制度培训工作,开展定期培训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制定考核评价制度,借助专业的监管部门或机构形成常规性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
1、基础数据表
2、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平台建设项目)
3、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冷链物流项目)
4、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旅游节专项)
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2 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平台建设项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
项目前期 |
项目指南 |
设立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或中长期规划; |
2 |
设立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或中长期规划,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立项申报 |
实行公开申报,且项目符合指南; |
3 |
1、实行公开申报,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项目立项的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考核并申报 |
4 |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
3 |
|
资金分配 |
分配标准 |
制定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且分配办法科学、合理 |
5 |
1、有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得分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项目审核 |
组织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且决策程序合规,有评审记录 |
4 |
1、组织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得2分,否则不得分; |
4 |
||
结果公示 |
分配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2 |
分配结果按规定公示2分,未公示0分 |
2 |
||
小计 |
20 |
|
16 |
|||
项目 |
资金到位 |
到位率 |
财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 |
3 |
到位率100%计3分;95%-100%计2分;95%以下计1分 |
2 |
到位时效 |
从指标下达日开始算起 |
2 |
1、资金按指标文件要求及时到位市县财政资金计1分,推迟2个月不计分; |
1 |
||
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 |
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支出程序符合现行规定 |
10 |
1、无挤占截留挪用资金计8分;每发现一例挤占截留挪用扣2分,扣完为止。 |
9 |
|
资金监管 |
资金监督 |
每年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2 |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计0分。 |
1 |
|
管理制度 |
有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并严格执行 |
3 |
符合计3分,基本执行计2分;未执行0分;无管理制度或办法0分。 |
2 |
||
财务管理 |
专账核算 |
实行专账核算 |
1 |
单独设账进行会计核算且规范,按不同项目内容实行明细核算。 |
0.5 |
|
支出清晰 |
资金用途清晰、具体 |
2 |
原始凭证反映具体开支内容、对象、用途清晰得2分,每发现一例违规事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
财务资料 |
项目财务资料齐全、规范 |
2 |
财务资料齐全、规范计2分,资料不全、欠规范计1分,缺少主要资料计0分。 |
1 |
||
组织管理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2 |
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计1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计1分 |
2 |
|
项目实施 |
项目开工 |
按项目建设程序规定的时间开工建设 |
1 |
按项目建设程序开工建设计1分 |
1 |
|
项目进展 |
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施工合同约定 |
1 |
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施工合同约定计1分 |
0.5 |
||
项目完工 |
项目完工及时性 |
2 |
项目完工日期与立项批复一致计2分,每个未按期完工项目扣0.5分。 |
1.5 |
||
项目验收 |
项目完工及时申请验收,质量合格,档案齐全 |
2 |
1、项目经验收合格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项目制度 |
制度建设 |
项目管理制度齐全,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
2 |
项目管理制度齐全,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制度执行 |
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
5 |
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计2分;有制度但未严格执行计1分;否则计0分 |
4 |
||
小计 |
40 |
|
31 |
|||
项目 |
项目 |
产出数量与质量 |
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计划产出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目得分 |
10 |
1、各项项目生产建设产出指标目标达成率均达成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产出时效 |
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及实际完成时间确定产出时效 |
10 |
项目计划产出时间及实际完成一致得10分,延期完工项目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9 |
||
项目 |
经济效益 |
对照项目申报表确定的经济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得分 |
10 |
1、增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到预期目标值,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9 |
|
社会效益 |
对照项目申报表的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得分 |
10 |
1、安置就业人数达到预期目标值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小计 |
40 |
|
38 |
|||
合计 |
100 |
|
85 |
附件3 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冷链物流项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
项目前期 |
项目指南 |
设立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或中长期规划; |
2 |
设立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或中长期规划,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立项申报 |
实行公开申报,且项目符合指南; |
3 |
1、实行公开申报,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项目立项的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考核并申报 |
4 |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
3 |
|
资金分配 |
分配标准 |
制定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且分配办法科学、合理 |
5 |
1、有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得分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项目审核 |
组织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且决策程序合规,有评审记录 |
4 |
1、组织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得2分,否则不得分; |
4 |
||
结果公示 |
分配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2 |
分配结果按规定公示2分,未公示0分 |
2 |
||
小计 |
20 |
|
16 |
|||
项目 |
资金到位 |
到位率 |
财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 |
3 |
到位率100%计3分;95%-100%计2分;95%以下计1分 |
2 |
到位时效 |
从指标下达日开始算起 |
2 |
1、资金按指标文件要求及时到位市县财政资金计1分,推迟2个月不计分; |
1 |
||
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 |
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支出程序符合现行规定 |
10 |
1、无挤占截留挪用资金计8分;每发现一例挤占截留挪用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资金监管 |
资金监督 |
每年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2 |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计0分。 |
1 |
|
管理制度 |
有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并严格执行 |
3 |
符合计3分,基本执行计2分;未执行0分;无管理制度或办法0分。 |
2 |
||
财务管理 |
专账核算 |
实行专账核算 |
1 |
单独设账进行会计核算且规范,按不同项目内容实行明细核算。 |
0.5 |
|
支出清晰 |
资金用途清晰、具体 |
2 |
原始凭证反映具体开支内容、对象、用途清晰得2分,每发现一例违规事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财务资料 |
项目财务资料齐全、规范 |
2 |
财务资料齐全、规范计2分,资料不全、欠规范计1分,缺少主要资料计0分。 |
2 |
||
组织管理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2 |
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计1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计1分 |
1 |
|
项目实施 |
项目开工 |
按项目建设程序规定的时间开工建设 |
1 |
按项目建设程序开工建设计1分 |
1 |
|
项目进展 |
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施工合同约定 |
1 |
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施工合同约定计2分 |
1 |
||
项目完工 |
项目完工及时性 |
2 |
项目完工日期与立项批复一致计2分,每个未按期完工项目扣0.5分。 |
1 |
||
项目验收 |
项目完工及时申请验收,质量合格,档案齐全 |
2 |
1、项目经验收合格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项目制度 |
制度建设 |
项目管理制度齐全,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
2 |
项目管理制度齐全,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制度执行 |
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
5 |
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计2分;有制度但未严格执行计1分;否则计0分 |
4 |
||
小计 |
40 |
|
31.5 |
|||
项目 |
项目 |
产出数量与质量 |
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计划产出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目得分 |
10 |
1、各项项目生产建设产出指标目标达成率均达成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9 |
产出时效 |
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及实际完成时间确定产出时效 |
10 |
项目计划产出时间及实际完成一致得10分,延期完工项目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8.5 |
||
项目 |
经济效益 |
对照项目申报表确定的经济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得分 |
10 |
1、增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到预期目标值,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9 |
|
社会效益 |
对照项目申报表的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得分 |
10 |
1、增减农民收入、安置就业人数达到预期目标值得5分,每降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小计 |
40 |
|
36.50 |
|||
合计 |
100 |
|
84 |
附件4 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旅游节专项)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
项目前期 |
项目指南 |
设立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或中长期规划; |
2 |
设立年度项目立项指南或中长期规划,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立项申报 |
实行公开申报,且项目符合指南; |
3 |
1、实行公开申报,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1 |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项目立项的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可考核并申报 |
4 |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
2 |
|
资金分配 |
分配标准 |
制定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且分配办法科学、合理 |
5 |
1、有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得分3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项目审核 |
组织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且决策程序合规,有评审记录 |
4 |
1、组织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结果公示 |
分配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
2 |
分配结果按规定公示2分,未公示0分 |
|
||
小计 |
20 |
|
10 |
|||
项目 |
资金到位 |
到位率 |
财政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金额/计划到位资金额╳100% |
3 |
到位率100%计3分;95%-100%计2分;95%以下计1分 |
3 |
到位时效 |
从指标下达日开始算起 |
2 |
1、资金按指标文件要求及时到位市县财政资金计1分,推迟2个月不计分; |
2 |
||
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 |
考核是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
15 |
无挤占截留挪用资金计15分;每挤占截留挪用1%,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
资金监管 |
资金监督 |
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2 |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计0分 |
1 |
|
管理制度 |
有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并严格执行 |
3 |
符合计3分,基本执行计2分;未执行0分;无管理制度或办法0分 |
2 |
||
财务管理 |
专账核算 |
实行专账核算 |
1 |
单独设账进行会计核算且规范,按不同项目内容实行明细核算。 |
1 |
|
支出清晰 |
资金用途清晰、具体 |
2 |
原始凭证反映的具体开支内容、对象、用途清晰 |
2 |
||
财务资料 |
项目财务资料齐全、规范 |
2 |
财务资料齐全、规范计2分,资料不全、欠规范计1分,缺少主要资料计0分 |
2 |
||
组织管理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2 |
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计1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计1分 |
2 |
|
项目实施 |
项目实施 |
按项目建设程序规定的时间实施 |
1 |
按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计1分 |
1 |
|
项目进展 |
项目进度符合方案或者合同约定 |
2 |
项目进度符合项目方案或者合同约定计2分 |
2 |
||
项目完工 |
项目完工符合方案或者合同约定 |
3 |
项目完工及时完工计2分,质量合格计1分 |
3 |
||
项目制度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
2 |
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计2分;有制度但未严格执行计1分;否则计0分 |
2 |
|
小计 |
40 |
|
38 |
|||
项目 |
项目 |
产出数量与质量 |
对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计划产出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目得分 |
10 |
1、各项项目生产建设产出指标目标达成率均达成100%得5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产出时效 |
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及实际完成时间确定产出时效 |
10 |
项目计划产出时间及实际完成一致得10分,延期完工项目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10 |
||
项目 |
经济效益 |
对照项目申报表确定的经济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得分 |
10 |
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等作用很大得10分,较大得8分,作用一般得6分,没有作用得0分。 |
6 |
|
社会效益 |
对照项目申报表的指标与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本项得分 |
10 |
对带动当地经济等作用很大得10分,较大得8分,作用一般得6分,没有作用得0分。 |
6 |
||
小计 |
40 |
|
32 |
|||
合计 |
100 |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