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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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指〔2017〕129号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及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7〕40号),现将你市(县、单位)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见附件)。请各项目单位及时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严格按照科技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请长株潭三市在收到控制数后10日内,将全市专项资金年度分配方案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 年11 月 30 日
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