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7:45 【字体:

湘财教指〔2017129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及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740号),现将你市(县、单位)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见附件)。请各项目单位及时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严格按照科技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请长株潭三市在收到控制数后10日内,将全市专项资金年度分配方案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2017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   年11  月 30 日

 

 



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明细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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