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1月06日 11:05 【字体: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2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项目见附件),此款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65号)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48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按照项目配套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本项目的实施由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具体实施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各级环保、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审批,并按时按质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任务。

  附件:湖南省2012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明细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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