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补拨2010年2011年粮食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1〕27号)精神,经研究,按补贴标准(早稻、小麦、玉米10元/亩,中晚稻15元/亩),拨付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市)2010年粮食良种补贴结算资金 万元,其中水稻 万元(早稻 万元,中稻 万元,晚稻 万元),小麦 万元,玉米 万元;按照早稻良种补贴提高5元/亩的标准及粮食预拨面积差额,补拨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市)2011年粮食良种补贴资金 万元,其中水稻 万元(早稻 万元,中稻 万元,晚稻 万元),小麦 万元,玉米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44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2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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