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事务中心开展法院非税收入专题调研

    4月中下旬,省财政事务中心联合厅税政法规处、政法处、省高院分两组,分别赴长沙市天心区、常德市鼎城区等8家市县法院,重点围绕法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以来诉讼费、罚没财物、涉案财物收缴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实地调研。
    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运行两年多以来,随着法院非税收入收缴方式的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诉讼费备用金电子退付的等制度的推行,收缴效率显著提升,管理日益规范。同时,调研发现法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还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收缴难以到位。诉讼费、罚没收入收缴执行与执法单位执法力度,被执行人资产、债务等情况密切关联。有的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或者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等,法院非税收入难以应收尽收。二是管理尚待规范。法院内部立案庭室、执行部门、财务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有待加强;有的法院未按要求申请备用金,或者备用金账户管理欠规范。三是制度亟需完善。现行诉讼费收缴管理办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分别是2005年、2008年制定的,已不适应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后的需要。
    下一步,省财政事务中心将根据调研掌握的相关情况,认真梳理,形成相关调研报告,积极促成诉讼费、罚没财物等相关管理政策的出台,为法院非税收入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