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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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1-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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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1〕664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47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杨天生代表:
您《关于合理确定交通领域共同事权分担标准或比例减轻交通滞后市县财政负担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我省铁路建设投融资机制的考虑
近年来,随着铁路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投资长期保持高位运行。国铁集团逐步提高合资铁路项目中地方政府的出资比例,干线铁路建设从之前的中央出资为主逐步转变为省方出资为主。以张吉怀铁路为开端,我省资本金出资首次超过50%,常益长铁路我省实际出资比例达到近90%。为确保我省铁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来源,并进一步压实沿线市州、县市区征迁责任,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投融资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16号),明确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结合省本级和各市州财力,建立铁路建设投资省市分担机制。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4号),比照中央做法明确划分了省与市县在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和综合交通等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其中,明确省与市县共同参与负责干线铁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的实施,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常益长铁路为我省第一条实行省市分担的铁路。根据现行分担机制,省本级仍将承担较多的支出责任。如常益长铁路建设期省方出资146.08亿元中,省本级分担64.4亿元,占44.1%,常德市分担30.12亿元,占20.6%,长沙市分担28.79亿元,占19.7%,益阳市分担22.77亿元,占15.6%,省本级承担了近一半的支出责任。
二、关于省政府在缓解市县铁路建设出资压力方面所做的努力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投融资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16号)印发后,为缓解市县出资压力,省政府将市县分担出资纳入到铁路省方PPP实施范围,帮助市县建立有效的分担资金筹资渠道。2020年,经努力争取,中央财政首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亿元用于常益长铁路项目省方出资,省政府又按照既定的省市出资比例,将其中的1.649亿元用于常德市应分担出资。
三、关于您提出的“给予常德市政府债券支持,对交通领域重大项目政府债券不占市本级债务限额”建议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时,省财政对常德市给予了较大支持,特别是考虑常益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素,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如2020年安排常德市新增债券102亿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支持常益长铁路常德市高铁站及配套工程9.94亿元。下一步,对于常德市纳入规划范围的铁路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一方面,省财政将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争取中央部委、国铁集团给予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在相关资金安排时对常德市一如既往给予支持。同时,根据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化投融资组合,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廖翠林。
联系电话:0731-85165019。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