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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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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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20532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1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肖翔代表:

您《关于“五措并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会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新财源建设工程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为指引,加力提效用好政策,聚焦实体经济,深入推进“新财源建设工程”,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一是拓宽厚植财源的思路。先后组织开展宏观税负、纳税百强、道路运输等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税收短板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支持20个新兴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支持我省道路货运物流业发展、建立省直单位对口服务纳税骨干企业机制等政策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推动出台了促进产业发展、完善税收征管等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夯实厚植财源的基础。通过以奖代补,鼓励创新创业,提升实体经济效益,以税收优惠与补助叠加带动企业研发投入,设立经济贡献奖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创新厚植财源机制。通过财政金融联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投入,以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优势产业。

今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我们坚持“提质”与“增量”并重,内挖征管潜能补漏洞,外拓产业财源促增收,协同发力推进财税收入高质量增长。一是持续强化财源建设,加大力度培育重点税源企业、互联网新兴产业及总部经济,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税费政策等有针对性的财税支持政策,对冲疫情对财政经济的影响;发挥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引”功能,吸引行业龙头企业投资我省战略性新兴优势产业,支持市县发展总部经济。二是适时启动“提升税收占比”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作用,鼓励市县做大产业、做优财源;在长沙开展下放省级税收收入规模试点,积累经验后全面推广;出台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奖励政策,推动形成全省“一盘棋”抓产业建设,“百花齐放”上新项目的良好局面。

二、关于全力以赴抓收入

在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收入征管,确保我省财政收入稳增长、提质量。一是全面落实税收稳增长二十条政策措施,积极夯实征管基础,充分发掘税源潜力,加强对骨干税源企业专业对口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六稳”的影响。二是进一步完善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骨干税源库,着力拓展宏观分析与综合治税等应用的深度、广度,构建起部门联动、省市县全覆盖的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新格局,提升信息管税效能。三是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健全房地产税收全链条管理,加强对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税收管控;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重点关注税收异常企业缴税情况;完善“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方案等措施,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健全委托邮政、乡镇和社区等第三方代征税收的工作机制。四是坚持依法治税,全力组织好各项收入。坚持“预算就是任务”的观念,狠抓重点地区、重点税种、重点收入、重点时段,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高质量完成收入预期目标。

三、关于以收定支,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2019年,按照家毫书记的指示,我们对所有省直部门开展了一般性支出大调研,在全国率先提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建立“计划审批与经费预算联动、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动”的管控制度,严控出国、购车、会议、培训等一般性公务活动,对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可市场化的活动实行退坡补助,严格公共工程项目概算管理,严禁违规超概算建项工程项目。省财政要求部门严控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保障发展重点。

今年,为更好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新的工作部署,我们组织省直部门按照“零基预算”理念全面梳理省级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要求更严、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压减收回的资金全部用于“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化解隐性债务、支持市县“三保”等方面。

四、关于逐步挤干财政收入水分

2017年开始,我省启动“收入质量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做实财政收入工作,并进一步加大督查和约束力度,对虚增非税收入的地区按虚增部分的50%扣减转移支付。经过连年坚持不懈的努力,2019年,全省非税收入占比31.4%,三年累计下降11.1个百分点,基本接近中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做实非税收入预期目标。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狠抓收入稳增长。一是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税收稳增长措施,确保措施见到成效。二是加强收入组织调度,督促税务加强征管,压实各级税务部门责任,依法从严征管、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偷税漏税的现象。三是守牢工作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省税务局将加强收入分析监控,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予以制止,对违反规定征收“过头税费”的严格依规追责。四是加强重点行业税源调查分析,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帮扶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税收稳增长。五是坚持提升收入质量,规范市县收入管理,优化市县收入考核体系,引导市县进一步控制非税占比,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五、关于着力整治财政乱象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关于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推动内涵式财政改革的精神,规范市县财政管理,自2018年起,我们定制度抓考核、专项督办、重拳出击,在全国率先启动新一轮国库借垫款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面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等严峻形势,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按照“明确规矩、强化约束、压实责任、守住底线、防范风险”的要求,重申严禁编制赤字预算、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动用国库库款、违规举债和使用债券资金、浪费资金等“六条红线”,明确和强调财政行为“负面清单”,任何时候都不得逾越。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预算审核备案机制、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民生政策备案机制等四项机制,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财政运行管理闭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对逾越“六条红线”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考核扣分、扣减资金、约谈通报、提请问责等惩戒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倒查责任,终身追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财政厅

                                  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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