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索引号: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2-11-27 20:31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湘财提〔202075号(A3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0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朱阳辉代表:

您《加大桂阳县转移支付基数,减少地方项目配套资金,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桂阳县在中央和省里大力支持下,通过自身努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桂阳县税源结构单一,主要依靠烟、矿、房等,新的税收增长点尚未形成,近两年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降费、刚性支出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关于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的意见是:

一、关于加大县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按照既有的分配办法,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都是按客观因素、通过统一公式测算下达,主要根据各地标准收支缺口(可用财力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标准支出的差额)来计算。具体计算时,收入方面,按照统一口径据实计算各地可用财力,支出需求方面将市县政府维持正常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所必要的经费,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全部纳入了测算范围,全面反映了市县整体收支情况。标准收支缺口越大,说明困难程度相对较高,获得的补助也相对较多。因此,您所反映的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刚性支出攀升等因素,在计算标准收支缺口时已经予以考虑,并从财力性转移支付方面给予支持。2019年,共分配桂阳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6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39.4%。这些资金没有限定用途,桂阳县可根据自身实际将这些资金统筹用于三大攻坚战及重大民生领域。今后,省里会继续加大对市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尽力提升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县级配套资金由省里统筹的建议

您反映的这个问题表面看是县级配套,实质上是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问题。实际上,省里对这个问题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这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明确规定:除省与市县共同承担的事项外,省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要求市县政府承担配套资金。”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31号)也明确规定:省、市要清理各类项目配套政策,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各级主管部门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原则上不得增加县级财政的支出责任。确实需要县级财政增加支出的,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论证确认,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再次明确除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外,省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不得要求市县承担资金配套责任。”2019年,我们又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厘清八大类16大项35小项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措施,统一规范了分档分担办法,适当减轻了市县财政负担。与此同时,卫生、教育、交通、科技等其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文件相继印发,这些领域的改革也都遵循了减轻市县财政负担的原则。相信随着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各级政府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更加明晰,市县支出责任将进一步减轻,财力紧张局面将得到进一步缓解。

三、关于出台关注类债务相关政策的建议

2019年,我省出台了落实中央4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平台公司融资负面清单和市场化转型操作指南,有效防范化解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和转型工作。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强化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同时深入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鼓励市县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平台公司盈利和偿债能力,强化平台公司投融资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您对财政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预算处,马昊。

联系电话:0731-85165077

湖南省财政厅

202061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913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