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0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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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1-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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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提〔2020〕494号(A1类)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40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唐德荣代表:

您《关于出台配套措施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建议》收悉。结合省税务局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税降费政策在短期内对财政收入冲击较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的问题

2019年全省税收收入完成4120.3亿元,同比增长1.2%。受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2019年税收收入增速为2001年以来最低,比2018年低10个百分点。为克服短期存在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地方财政困难之间的矛盾,我省各级财税部门保持战略定力,坚决将减税降费作为助企纾困最直接有效的措施扛牢抓实,加力涵养培育财源,同时坚持依法征收,勤征细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2019年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061亿元,同比增长5.2%,实现了财税收入平稳增长。

减税降费政策短期对地方财政收入形成一定冲击的同时,对经济税源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在逐步显现。据统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全省超过99%的制造企业均享受到了减税红利,实质性减轻了我省实体经济负担,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引导下,市场主体创业活力、企业研发投入意愿、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持续提高,有效助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向稳向好发展。

二、关于“减税降费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繁琐,技术合同免税认定周期较长,报税有时还要‘来回跑’”的问题

按照税务总局减免税代码库所列税收优惠事项,我省共计689项税收优惠事项。其中,658项(占比95.50%)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时无需履行任何备案或者审批程序,直接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仅需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9项(占比1.37%)税收优惠事项,纳税人仅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优惠备案事项即时办结适用“最多跑一次”;22项(占比3.19%)税收优惠事项,需税务机关核准后方可享受,明确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于技术合同免税认定周期较长的问题,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在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时,仅需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即可享受,优惠备案事项即时办结适用“最多跑一次”。代表所提技术合同认定周期过长问题,属于科技部门主管,我们将以适当方式帮助推动解决。

对于报税有时还需要“来回跑”的问题,自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上线以来,纳税人可通过系统按月自动上传开票信息,远程完成清零解锁。个别纳税人可能由于不熟悉操作,导致“来回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针对这部分纳税人有针对性开展宣传辅导,实现“非接触式”办税,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

三、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放在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位置,在税制改革部分也明确提出了“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进一步明确“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的改革原则和“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等主要改革措施。其中“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的具体路径,使得改革前景更为清晰。

在税收政策的管理权限中央集中的前提下,针对您提出的健全地方税体系的相关建议,一方面,我厅将持续关注中央地方税体系改革方向,密切联系财政部等有关部委,了解房地产税、消费税改革与调整的最新动态;另一方面,我厅也将联合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健全地方税体系相关政策调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积极发挥地方对中央税收政策的建言作用,反馈我省有关地方税体系改革的意见建议,发出税制改革的湖南声音。

四、关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扶持的建议

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紧张的困难,我省依照“健全体系、各有侧重、分类奖补、体现导向”的总体思路,建立了“6+2”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6”包括面向财政困难市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项保障性转移支付,以及面向特定对象的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生态功能区、重点库区和特殊县等4项导向型转移支付。“2”则含括了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等相关转移支付手段措施,有效缓解了因减税降费等因素造成的地区性财政短收。

今后,我们将继续跟进减税降费政策对各地收入的影响,积极采取包括转移支付等一系列更为有效的手段措施保障地方财力,激励各地真抓实干促进本地财政经济税收协调发展。

五、关于出台财源建设扶持政策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统筹资源,扶持产业,带动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推动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支持专利权质押融资、引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等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鼓励各地各部门及各类市场主体投身产业发展,培育新兴财源,有效推动财源规模和质量双提升、财政蛋糕做大做强。

后续,我们将持续在总部经济、重点企业等方面充分发力,持续稳妥推进新财源建设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税收增收的良性互动。

六、关于优化减税审批程序的建议

税务部门持续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进办税便利化,大幅精简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持续取消多项资料证明事项,有效压缩办税时间,得到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广泛好评。2016年以来先后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全省通办,目前已实现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5大类39项办税事项全省通办。2017年,推行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目前已实现增值税优惠备案事项等15项涉税事项全国通办。2018年,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缴纳、税收减免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2019年,面向社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2019年第8号),实现178项涉税业务“最多跑一次”。在疫情特殊时期,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清单式”服务,推广“非接触式”服务,实现纳税人80%以上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实施“互联网+”计划,进一步精准税费政策推送、优化税费业务办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将优质高效服务贯穿到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层级,全力支持我省企业向好向快发展。

感谢您对财税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竭诚为代表做好服务,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郭建华。

联系电话:0731-85165420。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2日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0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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