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9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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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6-20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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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9建议的答复

刘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政府专项/奖励/补贴资金拨付流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科技专项资金申报及拨付流程主要做法

近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2022年,出台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湘财预〔2022〕94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应在法定期限内抓紧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对已列入预算的项目,要督促各部门尽快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对尚未启动的项目,要督促各部门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力求尽早见效。以省级科技项目资金为例,我厅会同省科技厅优化科技专项资金配置,简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快执行进度,切实增强了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的获得感,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2023年10月,我厅会同省科技厅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明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等管理责任主体的相关权责,并规定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30天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确保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立调度督促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下发《关于督促调度2024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的紧急通知》,对市州、县市区的省级科技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调度督办。

(二)优化专项资金配置。按科技计划类别采用不同支持方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等计划项目采用前资助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大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奖补、科普活动等采用后补助方式补助,减少后续审批流程,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研发。增强专项资金分配的透明度,除涉密项目外,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企业、相关管理部门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加快资金拨付。同时,加大科研经费“放管服”力度,扩大“包干制”实施范围,通过取消项目预算编制、简化项目验收程序、改进结余资金管理等措施,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三)加大监督和跟踪服务。省审计厅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市县经责审计等,以及省财政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时,指出市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市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科技厅对已立项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等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协同各级主管部门跟踪经费指标下达。同时,省科技厅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科技云”平台建设,提高人机交互智能化水平,如2024年在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信息系统中提前导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企业名单等数据,减轻企业填报负担,由市州直接比对相关数据,一次性汇总推荐,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明确各级财政资金拨付职责。根据《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6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3〕3号)等文件,明确划分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范围。其中,省级项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下达指标文,同时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将项目资金拨付市州、省直管县市区,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30天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二是督促市州、县市区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科技厅督促市州、县市区财政、科技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例如,邵阳市将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及时核对科技项目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对归属地为三区的已通过省级评审的科技项目资金,市财政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推行指标直达模式,由市科技局提交拨付函后,行文下达相关辖区财政,并督促三区及经开区财政部门在收到指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减少重复审核环节,提高资金拨付时效。

(二)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服务。一是加强科技计划统筹管理。充分发挥省委科技办职能职责,省委科技办加强与相关厅局协同联动,加强科技计划统筹,推动建立省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工作规范、监督评估、管理平台、科技专家库等5个方面统一的运行管理机制,探索跨部门“一次填报”省市县“多级共享”机制,切实减轻项目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二是‌完善科技项目配套服务。‌依托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组建专项资金管理服务团队,为企业项目申报、资金拨付、验收评估、绩效评价等全流程提供“点对点”服务,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积极发挥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咨询投诉”等互动交流模块作用,高效高质处理回复企业的疑问诉求。

(三)加强监督与考核。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省审计厅将进一步加大省级监督力度,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市县经责审计、专项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将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贯穿到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绩效全过程,并按照相关要求公开审计结果,充分发挥审计经济监督的积极作用。二是完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我厅将项目资金拨付时效性等纳入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检查等,全面掌握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会同省科技厅建立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与下年度省级科技资金安排挂钩机制。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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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财政厅科教处王剑

联系电话:0731-85165522,手机号码:1397582786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410015

抄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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