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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2023年度全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材料的通知

2024-03-08 17:25

各参评人员:

我省2023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参评材料退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材料退回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邮政EMS邮寄方式。

为方便参评人员,本次参评材料退回原则上采取邮政EMS寄递方式,采取计重收费、运费自理(到付)。邮政公司将与各参评人员联系征集意向,在确认邮寄地址等信息后,将通过EMS将材料送达指定地点和收件人(有意向采取邮寄方式的参评人员也可主动与邮政公司联系)。咨询热线:19313153551(陈),18774080782(章),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二、现场领取方式。

参评人员如选择到现场领取参评材料的,需提前预约并在指定日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办公楼1219室)领取(因整理、分拣需耗用时间,预计将在2024年5月初开放现场领取)。

所有参评人员材料,我办将保存至2024年5月底,逾期未领取的,我办将不负保管义务。如有遗失损毁的,责任由参评人员自负。

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