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思考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5月26日 00:00 【字体:

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

建设的财税思考

李友志

 

    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湖南的重大改革历吏使命,也是推进富民强省、建设和谐湖南的重大战略机遇。财税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不仅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重要参与者,更应是推动者,应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积极作为。

    一、创新思路,准确把握“两型社会”建设对财税的新要求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科学发展为基础的一种新型社会形态,“两型社会”建设必将带来各领域的深刻变化,财税也不例外,必须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及规律,创新思路,转变观念,准确把握“两型社会”建设对财税的新要求,实践探索“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可持续发展路径。

    创新财税发展方式,转变财税增长模式。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表明,工业化发展初期,追求GDP增长速度与经济规模扩张是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财税也是从GDP增长速度与经济规模扩张中实现发展,追求增长,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也是支持能迅速出效益、对财政收入贡献大的行业和部门,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创新能力培养以及区域发展差距的调控相对弱一些。建设“两型社会”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从过去简单依靠GDP、投资拉动转为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工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科学发展之路。财税增长模式也要实现从数量扩张到提高质量效益的模式转变,由过去从粗放型经济发展取得财税收入转向以“两型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获取财税收入。

    创新财政理财观念,转变政府投融资方式。受计划经济影响,我国传统的政府财政理财观念则过度强调“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过分强调财政直接投入,忽视间接引导投入。现在如果还坚守这种简单的“收支平衡、直接投入”陈旧保守的理财观念,显然是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任务艰巨,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靠财政直接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思路,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搭建财政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学会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撬动利用社会资本,让社会资本参与“两型社会”建设,分享“两型社会”建设成果。

    创新财税支持领域,转变财税支持导向。长株潭城市群作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有优于一般经济区的财税政策支持,财税部门及财税政策要与时俱进,根据经济发展转型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反映“两型社会”发展要求的“绿色”财税政策体制机制,财税要创新支持领域,改变传统财税政策目标不清晰管理模式,实行管理目标清晰的差异财税政策,充分运用专项、补贴、国债、贴息、外贷、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税收等政策工具,对长株潭城市群现有产业经济、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使之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对增量投入则按“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财税政策要成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道“防火墙”。

    创新财税管理方法,转变财税管理方式。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目标更高,要求更严格,要真正取得实效,必须创新财税管理方法,转变财税管理方式,财税政策要打“组合拳”,激励与约束并举并重,治污要用重典、重罚、重奖,节能节约也要用重奖、重罚,才能引导企业、社会与个人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树立“两社会”的观念,规范行为。财税收入的获取、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财政监督管理等全过程都要引入质量与效率的理念,构建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机制,主动高效地服务于长株潭城市群乃至全省的“两型社会”建设。

    二、创新财税机制,切实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

    要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引导长株潭试验区主体功能分区与产业布局,按照长株潭城市群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长株潭城市群财政政策,科学引导省内外的各种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进入试验区,吸引环保、高科技、都市农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娱乐休闲业等新型产业在城市群功能区域内进行科学合理布局。要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财政政策体制机制。研究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财政政策,对节能减排的行为要重奖,不受上限控制,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行为要重罚,让其无处可逃;建立长株潭城市群环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企业治污补偿机制、污染物排放的收费机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补偿机制,对长株潭城市群环境污染进行有效整治;同时,大力支持长株潭城市群环境资源“防火墙”建设,建立试验区环境资源准入标准与制度,将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产业拒之区外,同时,鼓励引进资金密集型、科技含量高、能耗低的高新技术产业入区发展。要调整转移支付结构,研究设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资源环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建立生态效益纵向补偿和横向援助机制,并将转移支付资金、专项拨款等与地方生态建设绩效挂钩,分类制定奖励、返还和优惠政策,在试验区构筑财政体制优势,提升整个区域经济的活力和动力。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形成“绿色消费”模式。各级财政要加大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企业产品技术政府采购力度,尽快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节约资源产品技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以政府“绿色采购”推动长株潭城市群“绿色消费”模式形成,促进环保节能产业大发展。

    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两型产业”快速发展。“两型社会”建设要有“两型产业”的坚实支撑,税收要充分发挥调节产业结构的功能作用,逐步限制淘汰“两高一资产业”,大力支持发展“两型产业”。一是要积极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对试验区按照规范的增值税抵扣办法,实行彻底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更好地发挥试验区吸引投资、促进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洼地”效应。二是要实行有奖有限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调节产业结构,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经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三是对试验区内企业购进用于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对购进节能节水、防治污染和促进循环利用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性摊销;对试验区内企业环保项目投入费用比照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四是采取所得税优惠的方式吸引人才,吸引文化产业、软件行业、动漫产业、生物制药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落户实验区。

    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搭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科学发展的融资宽广平台。可由省财政投入部分引导资金,与湖南财信投资控股公司、湖南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菱集团、湘投控股等大型国有企业一起出资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两型社会”建设。可以省财信控股集团为基础,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发挥其在撬动社会资金中的杠杆作用;可组建一个省政府与长株潭三市政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在10至15亿元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由该公司作为一个统一的融资平台,按照三市建设的统一规划进行投资。还要大力支持发展地方金融业,支持我省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制上市,组建一批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为长株潭城市群新农村“两型社会”建设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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