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步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调查与思考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5:59 【字体: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三农”发展点燃了熊熊“火焰”。2019年是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战之年,做好涉农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管理,无疑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对城步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研,现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基本县情 

  城步苗族自治县地处湘西南边陲,是全国五个单列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邵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城步是扶贫开发工作发源地,系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国家商务部定点扶贫县、湘西地区开发县和革命老区县。全县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总人口3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8.6万,占62%全县共有87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6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36648177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城步县充分发挥整合资金作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通过激发内生动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精准扶贫,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和多方整合“双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要求,成立由县长、分管副县长、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高规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组织班子研判政策、分析形势,立足县情,科学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度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二是多渠道汇集整合资金。凡是国家、省、市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20项、省级19项、市级5项,全部纳入统筹范围,根据省市下达的资金计划,只要标注“精准扶贫”的,不论哪个部门的资金,一律直接拨入县统筹整合资金专户,汇集注入精准扶贫的资金池,2018年,完成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126.5295万元。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对口帮扶资金。充分利用国家商务部、长沙市开福区对口帮扶机遇,加强协调对接力度,争取到了更多的项目资金。 

  (二)监督管理和通报整改“双足鼎立”,强化工作压力。一是完善项目台账资料。县扶贫办负责项目申报准确度督查,对不符合贫困退出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纳入建设范围;县发改局负责对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督查,防止围标、串标现象发生;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防止挤占、挪用资金行为;各乡镇(场)负责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四自两会三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每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由县直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场)长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主要领导对上月工作进行讲评,对下月工作提出要求。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表格台账式管理,每月汇总项目建设进度,并进行排名通报,建设完成的项目按程序进行销号,确保项目台账“情况清、底子明”。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所有扶贫资金从项目的初定到资金的落实都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资金计划安排在县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在项目的实施地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整合资金到位后,由县财政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将资金下达给业主,省去中间环节的繁琐程序和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项目计划下达由县扶贫办根据脱贫攻坚需要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资金下达至业主单位后,项目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分组督查方式,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督查核查工作实现所有项目全覆盖三是严肃问题追责程序。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项目实施村(居、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和驻村帮扶工作组的职责。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程序严肃处理。同时,强化对实施项目的中标单位的责任追究,对未按投标的文件规定时间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中标单位,对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住建、交通等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本县内任何工程项目投标。 

  (三)机制创新和精准投放“同频共振”,提振工作动力。一是对项目的勘察、设计、评审、审批、验收及资金拨付设立“绿色通道”、实行“按时办结”制度。对项目主管部门的勘察、项目设计、施工图及预算文件编制等程序按照资金规模规定办结时间;对财政评审机构完成预算评审、结算评审严格时限;要求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资料审核后2日内完成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工程预算财评报告后3日内将项目全部资料移送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在收到项目主管部门的全部项目资料之日起,需招标的项目,30日内开工建设,非招标的项目,15日内开工建设;项目变更、调整等工作,主管部门在收到业主申请报告之日起3日内办结。二是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切实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力。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将资金集中投放到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2018年,我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雨露计划、生态补偿、危房改造等,整合资金原则上80%用于贫困村,20%用于非贫困村。2018年,我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28126.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6662.4万元,重点发展见效快、带动效果好的奶牛、奶山羊、青钱柳、三红蜜柚、苗香梨、猕猴桃等产业,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造血功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920万元,实施人安饮水工程43处,解决了7900名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窄改宽)63.79公里,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00.7公里,完成安保项目里程104.377公里,所有25户或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道路实现了通达。同时,我县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全县87个贫困村全部完成农网改造和通宽带工程,基本实现4G网络全覆盖。 

  (四)扶贫效益和脱贫质量“并驾齐驱”,确保工作效力。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模效应、聚合效应、支撑效应得到凸显,贫困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实现我县如期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确保脱贫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不断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持续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力度,对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严格规范扶贫项目立项、报建审批、设计预算、项目变更、项目招标、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程序,确保每个扶贫项目建设都科学、规范、有序,不断提高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始终把好脱贫质量。严格按照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求,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始终以“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标准,坚持一手抓脱贫摘帽,一手抓脱贫巩固,绝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得到群众认可,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使脱贫攻坚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主要问题 

  (一)资金缺口需求大。城步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县缺乏支柱产业,县级财力十分有限,2018年,我县财政总收入仅34938万元,维持“保稳定、保民生、保运转”都十分困难,无力投入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致使脱贫攻坚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资金使用范围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按规定只能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保障贫困户脱贫,改善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重点用于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等方面,而与贫困户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能够提升更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健康扶贫和医疗扶贫,则较少获得扶贫资金支持,有的甚至不能使用扶贫资金,比如县乡道路维修改造、县乡环境整洁、河道清理治理、大中小型水利设施、通电、通讯等,大量公共基础设施长期处于资金严重“饥渴”状态。 

  (三)自然条件较差,脱贫攻坚难度大。城步县的87个贫困村大多地处深山区,耕地少,加上山高路险,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虽有改观但仍然落后,招商引资、发展工业以及接受县城和集镇辐射十分困难。全县仍有部分村组未通公路,部分群众还有饮水困难或存在饮水安全隐患,贫困村民“小病拖,大病熬”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等问题在贫困村依然很突出,脱贫攻坚困难大,压力重。 

  五、主要对策 

  (一)加大资金投入。上级财政部门在加大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县级政府有一定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脱贫攻坚进程。要不断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及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到人到户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产业项目实行贫困户联系联结制度,到户到人资金实行打卡制度,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 

  ()要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做实项目库建设。一是按照贫困村退出“两个确保”和“两个完善”的工作要求建立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分类管理的项目库,并在申报涉农资金整合扶持资金项目时在项目库中优先筛选,同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随意争取资金行为。二是强化领导机制,进一步统筹协调安排涉农整合资金支出,依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资金整合,明确资金投向重点,将资金使用到带动型强、群众需求强、社会效应明显的项目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建立考核机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各项扶贫资金管理考核要求,出台相应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流程及时间节点,拟定奖惩措施,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列为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各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主观认识,确保扶贫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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