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0:02 【字体: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广大企业职工的“保护伞”和社会的“稳压器”。在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破产关停企业不断增多、老龄化逐步显现的复杂背景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如何?需要采取哪些防范化解措施?带着这些思考和问题,我们在平江县开展了相关调查。

  一、平江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从平江县近五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支数据看,整个基金呈减收、增支的趋势。一方面,企业面临困难大,无法按照政策标准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不少下岗失业职工生活困难,参保续保人数逐年减少。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来临,养老保险支付缺口日益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可持续性面临很大挑战。

  (一)基金收入增长缓慢。主要表现在:一是参保覆盖面低。对比近五年参保人数、就业人数增减变化情况,参保人数占就业人数的54%,意味着就业人口近一半未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参保人数同比增幅仅7%。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从超高速向高中速转变,经济增速放缓,不少国有集体企业关停倒闭,新增就业和职工退休成剪刀差,参保人数增幅缓慢;另一方面,工商注册信息渠道不畅通,地方招商引资政策保护,再加上部分企业借口员工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逃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责任,致使参保覆盖率低。二是中断缴费人数增加。五年来,全县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比率仅为68%,主要是企业关停破产,职工下岗分流,加上缴费成本上升,中断缴费人数日益增加。三是人均缴费工资水平不高。全县95%以上企业和个人均选择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加上2016年起为企业减负缴费基数首次未上调以及中断缴费情况,导致人均缴费水平低下。四是阶段性费率下调。20166月起,全省下调企业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园区过度费降低6个百分点,减收700万元。201712月底,69家困难企业累计欠费1.68亿元。 

  (二)基金支出急剧增加。2013年养老基金支出2.93亿元,2017年达到4.71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3%,支出增长高于收入增长7个百分点。一是人均待遇水平持续提高。从2013年的1487.62元增加到2017年的2050.73元,年均增长8.5%。二是待遇领取人数不断增加。待遇领取人数由2013年的14777人增加到2017年的20065人,年均增长8%。三是抚养比偏低。2017年末,平江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为1.73:1,相当于不到二个在职参保人员赡养一个退休人员,属全国低水平。 

  (三)基金运行风险上升。截止2017年底,基金结余839万元,五年来,每年收支大体相当,基本维持平衡,主要原因是中央、省财政补助年均1.72亿元,弥补了该县收支缺口,目前基金备付能力仅为1.6个月,已超出支付风险预警线。 

  二、造成基金运行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社保扩面难度加大,加剧基金收缴压力。近年来,平江县参保人数虽不断增加,但园区企业受招商引资政策影响,扩面仍有阻力,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前提下,出现人为少报、瞒报员工数量和缴费基数情况,而且单位拖欠社保费情况也屡见不鲜,造成基金流失。

  (二)退休养老金刚性政策调整和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加剧基金支付风险。到2017年,企业养老金待遇水平已实现“十三连调”,给养老金支付带来了压力,另外平江县外出务工人员因年龄等因素出现返乡潮,转回养老保险关系人数已达近3000人,同时失地农民持续大量纳入参保,也将极大加剧基金未来支付压力。 

  (三)监管制度存在欠缺,造成基金流失。由于基金统筹层次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手段限制等原因,导致基金日常监管薄弱,造成基金流失。冒领养老金、违规提前退休、重复享受待遇(跨地区或者跨养老险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是部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继续冒领养老金,造成基金的损失;二是部分参保人员,尤其是企业效益不好或者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出于个人利益考虑,伪造资料申请提前退休,造成基金损失;三是部分有跨地区或跨省工作经历参保人员,利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尚未跨地区、跨省联网的漏洞,达到退休年龄后,在两个地区或省领取双份养老金;或者是农民工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于信息无法互通,造成重复享受待遇。 

  三、对策和建议

  (一)适应新常态,大力推进参保扩面。运用“五险合一”征缴手段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做好信息比对,直接通过社保信息系统导出新成立企业及未参保企业名单,造表立册,为精确扩面提供依据。继续以园区企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为重点,充分挖掘潜在参保资源,实现应保尽保。对接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加强参保宣传与主动服务,引导网络创业、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积极参保,推进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持续稳定参保,推进财政担保贴息助保贷款,帮助中断缴费的困难人员续保缴费,提高缴费质量。

  (二)落实新制度,加强基金财务管理。以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为契机,加强基金内控制度制度,切实发挥审计、财政及主管部门监管作用,严格经办操作规程,切实强化基金收支“两条线”及预决算管理。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养老保险信息全国互联互通,堵塞跨地区、跨省、跨险种领取养老金的漏洞。进一步规范生存认证工作,杜绝养老金冒领行为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良性运行。

  (三)顺应新形势,抓好社保费税务统征。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019年元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统一征收。基于税务部门在技术手段、制度支撑、管理经验及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方面存在的明显优势,将来随着国地两税合并,相比社保部门采取核定征收模式,税务部门据实征收,尽管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部分企业缴费负担增加,但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缴存率,有效解决企业瞒报缴费基数和逃避缴费现象。 

  (四)探索新举措,实现制度无缝对接。在形式多样化、劳动力流动频繁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背景下,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在实行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金制度基础上,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有效解决因统筹层次低带来的制度不够规范、多地养老负担不够均衡、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持续不畅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基金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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