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星区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4:52 【字体: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首次肯定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之后,我国代理记账行业经过了25年的发展,自2011年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县区财政部门。随着我国代理记账行业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娄星区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行业规模逐步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扩展,代理记账行业逐步成为一支新兴的会计服务力量,为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同时,行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研究和解决。根据资格审批、年度备案、检查监管情况,分析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代理记账行业发展做一些思考。 

  一、娄星区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现状 

  (一) 行业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1993年我国修正《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 的规定,允许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再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发布《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发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财政部又修订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先后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为了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娄星区制定了“娄星区代理记账机构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量化管理。这些法律、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为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二)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快速增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国家对会计工作的不断规范,代理记账需求日益增加,娄星区经济也逐步摆脱“债务危机”的消极影响探底回升,促进了娄星区代理记账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2011年至2016年娄星区仅有4家取得代理记账资格,2017年新增5家代理记账机构,2018年初至今又新增5家代理记账机构,目前还有几家正在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目前共有14家代理记账机构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其中有9家进行了2017年度备案。 

  (三)代理记账行业已初具规模。截至2017年12月31日,9家代理记账机构共注册资本 1415万元,设立分支机构 1 家,从业人员69人,2017年实现代理记账收入138.55万元。69名从业人员中,72%为专职从业人员;75%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9%获得大专学历,23%获得本科学历。 

  (四)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参与2017年度备案的9家代理记账机构为419家单位提供了代理记账服务。这些服务客户中,大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主要分布在商业、工业和服务业。由于规模小,人员少,越来越多小、微型企业选择将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委托给收费较低且合理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短缺的矛盾,满足了其对会计和财税代理服务的需求,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管理成本,为推动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五)代理记账机构职能拓展,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会计服务。随着政府购买会计服务改革的深入发展,“宇诚”、“红家”、“枭龙”等少数代理记账机构与时俱进,与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协作,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如“内部控制”、“绩效评价”、“资产评估”等会计服务,加快了娄星区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代理记账机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分工的结果,代理记账机构向社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微企业的税收征收征缴,解决会计人员的就业问题,同时也以低廉的服务收费节约了社会成本。近3年来,娄星区代理记账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行业市场没有充分开发,服务领域未能全面拓展。代理记账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娄星区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帮助小微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些地区因此采取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为代理记账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泛的发展空间,值得借鉴和推广。据调查了解,代理记账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占比仍然偏低(不到总量的10%),且提供的服务大多局限于单纯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仅有少数代理记账机构能提供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代理记账市场开发力度、提供服务领域还远远不够。 

  造成以上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代理记账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和应当依法建账的个体商户,这些单位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会计法律法规很难全面渗透到这些单位和个人,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应建账而未建账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二是一些企业出于对内部经济活动信息安全的考虑,习惯或倾向于招聘专职会计人员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控制和管理会计活动。三是社会上存有大量未办理营业执照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地下代理记账机构和个人兼职会计,低价竞争挤占了合法代理记账的发展空间,一些地下机构和个人的不规范经营扰乱了代理记账市场。四是代理记账机构业务领域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存在高度重叠,竞争中处于劣势并存在矛盾。五是税务机关对一些小微企业采用查定征收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内容单一。 

  (二)不少代理记账机构微利经营、行业发展动力不足。娄星区多数代理记账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内部制度不健全,人员和资金不足,办公场所设备有限,运作困难、发展缓慢,有的甚至难以持续经营。据调查统计,有40%的代理记账机构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理记账内部制度建设不够。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在资金和人员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开拓市场,提高生存能力方面,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够。二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参与备案的从业人员中,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仅获得初级资格的超过70%,代理记账机构工资水平低,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有的在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又另择他业,造成代理记账机构人员流动频繁,难以形成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人才储备。三是代理记账的作业方式落后。有的代理记账机构仍采用手工记账,有的采用单机版财务软件记账,会计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四是服务行业的各种税费负担过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五是国家尚未制定代理记账业务的相关服务标准以及价格指导,行业处于“自由”发展状态,过低的收费导致发展缓慢。六是没有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缺乏行业指导和从业规范以及业务培训的体系,不利于人员素质和机构水平的提高,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不便于集中反映和解决。 

  (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不规范,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如有的未取得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存在无证上岗、挂名从业人员、人员配备不足、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资质不够等;有的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协议,或虽签订协议但内容不全面,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有的代理记账机构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年度备案不认真对待;有的不按会计制度处理业务,随意调账,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个别代理记账机构法制意识淡薄,不能坚守职业道德,出于利益迎合客户做假账要求,违规执业。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缺乏统一的代理记账执业标准;二是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违规行为检查不够,处罚不严。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缺乏有力手段,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如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许多代理记账公司仅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代理记账”经营范围后,就“堂而皇之”地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游离于财政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外。 

  三、发展代理记账行业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一是研究解决法律法规不相容的问题。《会计法》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二者规定不一致,导致个人代理记账行为一方面不允许,一方面又合法化。建议通过修改《会计法》或《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予以明确,从法律上解决个人兼职会计的问题。二是研究完善代理记账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备案制度,对于不按时进行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告或取消其代理记账执业资格;探索实施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有效期制度,通过换发证书等措施,检查其是否符合持续经营的条件;研究制定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联合工商、税务、经信等监管部门制定有关实施意见,解决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尚未明确的问题。 

  (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的社会认可度。对于管理规范,执业能力强、信誉度好的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在政府网站予以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鼓励各级税务部门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代理记账,对凡符合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一律实行查账征收,推进小微企业的建账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年度备案制度,对未通过检查或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三是探索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代理记账机构的信用档案,通过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良好行为发“红牌”奖励,对不良行为发“黑牌”警示,定期公布信用等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的作用,通过代理记账机构网上申请和审核,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对接,有效防止专职会计人员挂名、兼职等行为,建立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与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系统的对接,实现监管资源共享。 

  (四)加大行业扶持力度。区财政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代理记账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如对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财政出资为其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对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单位办理纳税服务时,给予更为便捷的通道等。加强行业指导,引导代理记账机构拓展业务领域,从传统的代理记账、纳税申报逐步向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管理咨询等领域延伸。 

  (五)探索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协会是同业间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以及对外沟通的机构。建议成立娄底市区域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具体的执业标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交流行业执业经验,制定服务收费标准,搭建行业沟通平台,遏制低价竞争,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整体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代理记账机构自身建设。一是注重品牌宣传,拓宽服务领域。代理记账机构不仅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服务,还可以为行政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社会公益组织提供相关服务。二是健全内部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具体操作规范,形成代理记账业务的标准流程;建立健全复核检查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减少会计差错,保证服务质量;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升级代账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如使用网络版财务软件,探索“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执业的水平,举办由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和财政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门培训班,学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讲解“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要通过多种培训渠道,提升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培养一支遵纪守法、会记账、记真账、会用账、水平高的代理记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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