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1:00 【字体:

  沅陵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怀化市北端,面积5832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67万人,是中部地区县域面积最大的县、革命老区县、边远山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五强溪库区移民大县,集老、少、边、贫、库于一体。全县有少数民族乡2个,共有少数民族人口3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6%。少数民族人口中贫困人口有6.5万人。近年来,沅陵县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少数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进程,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笔者立足资金管理者的视角,对沅陵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予以报告,供决策者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和聚集效应,沅陵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坚持“六个统一”原则,对全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使用。2016-2020年,全县累计统筹整合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91万元,主要投向全县少数民族乡村公路建设、安全饮水、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方面,着力改善少数民族乡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收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二、主要做法

  1.对标政策,统筹整合使用。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使用中,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精准扶贫使用规定,将年度下达到沅陵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纳入当年统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规划。根据少数民族乡村脱贫攻坚规划和任务,结合上级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政策的具体要求,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基础上,编制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规划,统筹纳入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到少数民族乡村组织实施,确保扶贫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根据中央、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沅陵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要求,对统筹整合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规定对30万元以下的项目资金,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资金,要求通过预算评审、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手续后,根据《沅陵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申请表》和项目施工合同规定的付款约定,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对其他项目资金,通过“扶贫资金”国库专户直接支付到项目责任单位。明确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程序,进一步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

  3.强化监督,提高资金绩效。一是严格项目公示。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严格按照涉农整合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实行公开公示制,对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以乡村为单位,分前、中、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公示公告,公示资金管理使用、群众受益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进行跟踪绩效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扶贫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四是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把廉政建设与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等基础信息录入到监督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动态管监管效率。

  三、取得的成效

  1.改善了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以来,沅陵县统筹整合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集中用于少数民族乡村精准扶贫,以改善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为重点,着力实施“两完善”,为少数民族乡村新修公路 68公里、路面硬化 52公里、维修公路137公里、完善人畜饮水工程 17处,全县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增加了少数民族乡村贫困人口经济收入。按照“输血”式扶贫与“造血”式扶贫相结合原则,依托少数民族乡村资源优势,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茶叶、山羊养殖等特色产业以及乡村旅游业,实现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6.1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3.促进了少数民族乡村农村公共事业发展。2016年以来,沅陵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修建人行码头2处,安装路灯53盏,完成了2个少数民族乡集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及19个少数民族集聚村村庄环境整治,实施2个少数民族乡特色村镇建设,促进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了少数民族乡村新农村建设进程。

  四、存在的问题

  1.少数民族资金投入不足。由于沅陵县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也属整合使用范围。同时,沅陵县地域广、人口多,脱贫攻坚资金需求量大。而上级整合资金来源有限,导致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加之,沅陵县少数民族人口多,少数民族集聚区乡村基础设施薄弱、脆弱,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任务重。根据往年省级安排到沅陵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额度,无法完全满足支持沅陵县少数民族乡村振兴以及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资金缺口较大。

  2.扶持产业发展难度较大。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支持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实践中,由于贫困户往往缺乏劳动能力、缺乏资金技术、缺乏知识脑力,发展产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种植业前期投入大,收益慢,后期管护缺乏持续投入,风险较大。

  五、脱贫攻坚后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措施

  1.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沅陵县属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人口多,脱贫摘帽后,巩固少数民族乡村脱贫成果任务重,改善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任务重、需求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建议上级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并归口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建议省级层面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加大对沅陵县等少数民族过半县或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增加投入,持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保障巩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进程。

  2.完善资金管理机制。一是要合理制定资金使用方案。要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要牵头组织编制项目规划,在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前,要统一调度行业项目规划。要与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统一调度各行业各部门总体规划,做到有的放矢、不打乱仗。要认真调研,征求民意,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确保资金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二是要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规范资料管理。

  3.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考核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绩效考核细则,明确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流程及时间节点,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认真进行绩效评价;拟定奖惩措施,把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列为项目责任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各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主观认识,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沅陵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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