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火墙”,提升采购效能——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效率性与透明度不仅关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直接影响营商环境与政府公信力。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衡山县结合上级政策调整与县域实际,要求所有预算单位深化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制度建设,推动采购活动从“程序合规”向“绩效卓越+风险可控”双目标转型,这既是应对新形势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
一、完善内控制度是当前形势的必然要求
政府采购规模大、链条长、环节多、利益关联度高,天然存在一定的风险点。传统的管理模式在应对复杂采购需求、新兴采购方式(如电子化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以及防范围标串标、虚假采购、效率低下等顽疾时,时常显得力不从心。在防范围标串标、虚假采购、超预算采购、效率低下等长期存在的顽疾上,也缺乏系统性防控手段。加之,部分单位内控意识薄弱、制度设计笼统、职责划分不清、流程执行走样、监督问责乏力等问题,不仅可能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更可能引发廉政风险,损害政府公信力。
在此背景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已不再是可选项,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刚性任务。通过将风险防控逻辑嵌入采购项目从预算立项到档案归档的全流程,既能以制度约束规范采购权力运行,杜绝“暗箱操作”,又能通过流程优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精准服务县域发展需求,为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目前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当前,预算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正朝着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重点聚焦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边界。针对县域单位普遍存在的“谁都管、谁都不管”问题,建立“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业务科室”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需求部门、内部监督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与权限,建立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同时,要求各单位设立“政府采购工作小组”或内部协调机制,对重大采购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防止个人专断。
(二)优化流程管控,精准防范风险。对采购预算编制、需求制定、计划备案、方式选择、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组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全过程进行梳理与优化,针对每个环节识别潜在风险点(如需求倾向性、评审不公、验收流于形式等),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防控措施,并嵌入流程节点。建立基于采购金额、项目类型、风险等级的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对变更采购方式、追加合同预算等关键决策,必须履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和论证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依据、有记录、可追溯。
(三)强化信息公开,推动阳光运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不仅对外公开采购公告、结果、合同等信息,还在单位内部适度公开采购流程、决策依据和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内外监督,构建“对外公开+对内公开”的双重信息公开体系。
(四)狠抓履约验收,强化绩效管理。建立独立或交叉的履约验收机制,对技术简单的货物采购(如办公设备),由业务科室牵头、财务部门配合开展独立验收;对技术复杂的服务采购(如软件开发)、工程采购(如道路维修),由单位从外部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交叉验收,避免“自己采购自己验收”的监督缺位问题。同时,将采购内控与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强化对采购结果的质量、数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审查,建立采购项目全周期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推进智能监管,提升内控刚性。积极利用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和管理平台,将内控规则、审批流程、风险预警等固化为系统程序,实现操作留痕、过程可溯、自动预警,减少人为干预,提升内控的刚性和效率。
(六)培育专业能力,厚植内控文化。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宣传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政府采购法规与内控制度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定期通报采购违规案例、开展内控知识竞赛等方式,营造“人人懂内控、人人守内控”的良好文化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政府采购内制度虽然在体系建设上有所进步,但是具体执行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
(一)制度空转,落地脱节。部分预算单位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仅作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文件,停留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层面,未真正嵌入实际采购业务流程。干部职工对制度内容不熟悉、不掌握,执行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财务、业务、采购部门权责不清,“齐抓共管”常变成“无人负责”,导致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二)流程失衡,重点偏失。内控管理的重点过度集中在采购招标环节,但对采购前期的需求管理和后期的履约验收环节重视不足,形成“中间严、两头松”的失衡局面。需求制定环节,未开展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导致需求参数模糊,甚至存在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技术参数的倾向性问题,引发质疑投诉;在履约验收环节,缺乏统一的验收标准和严格的监督机制,部分单位仅由非专业的行政人员“看一眼、签个字”就完成验收,未对采购项目的质量、数量进行实质性核查,导致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服务投入使用,后期出现问题时难以追责,既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又影响公共服务质量。
(三)能力不足,支撑薄弱。政府采购领域法律法规更新频繁,且涉及财务、法律、技术等多领域专业知识。而基层采购人员多为兼职,日常工作繁忙,难以抽出时间系统学习新规,单位缺乏对采购人员的长期培养机制,专业能力难以跟上政策更新与业务发展速度,成为制约内控制度精细化执行的重要瓶颈。
四、下阶段重点工作方向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评估与调整机制,定期审视内控制度,结合法规政策更新与县域实际需求,对制度条款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贴合实践、避免形式化。打破政府采购内控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制度的壁垒,明确各制度间的关联逻辑与衔接要点,推动系统数据共享与部门协作,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格局,提升财政管理整体效能。
(二)健全监督机制。积极构建“内部监督+外部监督+问责约束”三位一体监督体系,重点核查制度执行、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等核心环节,强化问题整改跟踪。同时,建立健全违规问责机制,根据行为情节落实问责措施,以刚性约束倒逼制度严格执行。
(三)加强培训推广。结合县域采购执行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通过案例分析会、实操演练、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优秀单位的实践做法,针对培训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复盘,确保培训成果切实转化为内控执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