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hunan.gov.cn)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关精神,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财政预决算等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助力财政改革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工作分工,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财政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专职机构,由厅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对厅门户网站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小组多次强调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载体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两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积极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创新形式,在“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期的基础上,工作日推出“湘财播报”栏目,以语音形式播报财经要闻。
(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财政厅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和办法,在公文处理环节明确公开类型,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在公开环节对形式内容进行再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7年3月15日,我厅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6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五)加强督查督办。对财政信息公开进行督促检查,2017年9月,我厅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对所有的省直单位及市州县市区开展检查和督促整改,倒逼各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要求。在厅机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形成量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分值权重为5%。对照指标体系,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全年共发出各类工作提醒短信、邮件10多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情况
我厅以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7年,湖南财政网共发布信息584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830条,信息公开目录内信息3011条;“湖南财政”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14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次,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文章161篇。
(二)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明确责任分工。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湘财办函〔2017〕16号),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各处室单位责任分工,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实。
2、工作落实情况。
(1)重点做好要点信息公开。一是重大政策出台时,及时做好公开及宣传报道工作。在省内外主流媒体开展了如《财政给力民生实事 湖南60万孕产妇可免费进行产前筛查》《湖南推出“惠农担-粮食贷”免实物抵押、免保证金凭种粮农户信用贷款》等报道161篇。二是每月公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并做相关解读。三是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湖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湖南省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四是做好PPP项目信息公开。公开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等。五是按规定公开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六是推进国企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全省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主要指标。七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了全省地方债发行情况,完善“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专栏,密切关注政府债务等方面的省内外舆情并作出应对。
(2)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月24日,103个省级部门全部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8月,所有省直部门按要求完成了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在中央规定范围外,我厅主动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纳入公开范围,所有省直部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印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17〕16号),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全面梳理,规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及责任主体,切实提升我省政府采购透明度。2017年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数达13万多条,发布政策法规30条。
(4)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方便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如公开一季度财政收支数据时,我厅及时联系媒体,湖南日报以采访专家的形式,发表文章《数据耀眼: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详解湖南财政“一季报”。此外我厅今年还开展了“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生活税费优惠政策”“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现行惠民惠企税收优惠政策”等专项政策梳理、集中展示工作,并在省内主流媒体制作专题发布,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红利。
(5)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完成政务事项梳理工作,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原则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传发布。集中清理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9大类权力事项74个,并上报省中心集中发布。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与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无缝对接,用户可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统一平台两个入口办理财政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一网通办。认真组织编制共享信息资源目录,完成了厅内部政务信息系统的自查申报,提交了财政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结构、中间库表结构说明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湖南财政网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受理部门和程序,畅通现场申请、邮件信函传真申请等渠道,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6项并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形式可以更加多样等。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总结研究,查漏补缺,积极改进。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修订厅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办,定期通报,做到不缺不漏、及时公开。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站栏目进行梳理和设计,做到简洁美观,查找信息便捷。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的途径更加通畅。多运用图解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公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