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10:50 【字体:

为全面反映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号)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南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开领域、优化公开形式,及时发布财政数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深化。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紧扣支持打造“三个高地”、打好“发展六仗”、减税降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领域深化公开。在湖南日报等平台刊发系列专题宣传,通过政策图解、数据剖析、对比阐释等形式,生动解读财税改革如何向纵深推进、政府的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如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等热点问题,做到“大账看得懂、细账看得清”。厅门户网站开设“发展六仗”栏目,宣传解读政策举措,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做好“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专题内容建设,接受湖南日报“防范化解风险守牢安全底线”专访,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宣传。持续办好“减税降费”专栏,及时、规范、集中发布中央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借助红网、湖南日报等媒体开展宣传引导,着力提升政策传播度、知晓度。全面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项目,形成湖南省《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分级落实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答电话“七公开”,并按要求在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按月公开相关补贴发放结果数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基础信息公开持续强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工作机制,集中公开牵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解读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结果、办事服务指南等。严格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一张网”,更新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集中公开收费项目、立项级次、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等,方便执收单位对照使用和公众查询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告工作有关要求,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和发布渠道等,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公开事项办理持续提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结转上年度2件,完成办理49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全年发生行政复议1件、尚未审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的情形。持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公开质量,印发《湖南省部门决算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方式、程序等,不断夯实规范化公开基础。调整优化我省预决算公开模板,切实提高公开标准性、预算透明度。推动政府账本晒得“更全、更细、更实”,在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湖南连续三年排名全国前四,蝉联中部第一,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公开审查监督持续加力。加强门户网站和“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精准定位、突出特色、锻造优势,持续优化升级平台栏目设置,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功能。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并打分排名,检查结果向省直部门和市县通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预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市县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财政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预算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

0

1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9.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平台协同联动、提升公开质效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将聚焦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夯实公开抓手,如:加强重大政策宣传策划,用好用活专业资源和平台载体,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政务公开,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南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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