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18:03 【字体:

为切实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调研论证,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起草了《湖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2月4日至12月24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下一步,我厅和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出台该政策文件。


《湖南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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