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湖南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0年12月16日 16:01 【字体:

  红网长沙12月15日讯(通讯员 彭春阳 记者 喻向阳)湖南省物价局今天透露,湖南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日前联合下发《湖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实施指导意见》,在湖南省实行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文件规定,在对现行低收入群体实施最低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低收入群体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时,通过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作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补充,并与之衔接,共同构成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体系。

  文件指出,联动机制的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低收入群体。联动机制的运行条件为:1、启动条件。连续3个月,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3%,即启动价格临时补贴。2、停止条件。连续3个月,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回落到3%以内,即停止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在物价上涨期间,已经按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相应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的地方,可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由市州或县市区物价、民政及财政部门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为原则,根据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上级补助、本级安排、资金结余和价格调节基金统筹解决。省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价格临时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

  文件还规定了联动机制的工作职责:

  1、各级政府:对《湖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实施指导意见》的实施负总责,并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具体工作。

  2、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发布的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商民政、财政部门适时提请政府启动或停止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将价格临时补贴执行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民政部门:负责统计、提供补贴对象的基础数据,认真做好价格临时补贴的组织发放工作。

  4、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补贴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5、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按月测算、编制,并及时通过“湖南调查信息网”(www.hndc.gov.cn)发布全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湖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实施指导意见》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红网】湖南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8049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