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湖南人大代表审查部门财政 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
湖南试图通过引入人大代表对部门财政预算进行审查,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认为,应该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省人大代表余永贵就部门中期追加预算的程序是否完备提出质疑。
红网长沙1月22日讯(记者 谢伦丁)一名人大代表说,“我谈两点感想和两点建议”,湖南省省长助理、省财政厅长李友志赶紧打断说,“不谈感想请谈建议。”代表坚持说,“我的感想很短。”李友志亦坚持,“还是只谈建议吧。”
这是发生在今天下午省人大对两个省直部门财政预决算审查会上的对话,12名省人大代表翻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的部门预算执行表和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找碴。
这样的审查会已连续进行几年,代表们抢话筒十分踊跃,不过整体气氛一团和气,尽管要求“直奔主题”,代表提出建议或意见前,还是习惯先做一番肯定成就的感想。
来自常德代表团的余永贵是提出疑问最多,发言完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贴身为他答疑。
出席审查会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说,审查批准政府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就是应该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湖南部门预算改革历十年
湖南的部门预算改革起自2000年,至今已历十年。
“公共之财办公共之事,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核心改革理念。”李友志介绍,尤其是随着省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既要全力改善民生,又要尽力稳定经济运行,在公共财政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都在进行旨在强化调控能力的探索。
比如,省人大财经委除了对全省125个省直部门预算进行审定外,还尝试邀请人大代表,对个别部门预决算情况进行审查,前年审查的是水利、国土,去年是教育和民政,今年摆在人大代表面前的是省计生委和省住建厅2010年的部门预算执行表和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
早在审查会前一天,这两份材料即送达参加审查的人大代表手中。
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1862.88亿元,增长23.28%。今天的议程,主要也就是听代表们对这两个部门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预算方案提建议,去年总共花了多少钱,花在了哪里?今年应安排多少钱?用来办哪些事?
湖南试图通过引入人大代表对部门财政预算进行审查,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认为,应该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省人大代表余永贵就部门中期追加预算的程序是否完备提出质疑。
红网长沙1月22日讯(记者 谢伦丁)一名人大代表说,“我谈两点感想和两点建议”,湖南省省长助理、省财政厅长李友志赶紧打断说,“不谈感想请谈建议。”代表坚持说,“我的感想很短。”李友志亦坚持,“还是只谈建议吧。”
这是发生在今天下午省人大对两个省直部门财政预决算审查会上的对话,12名省人大代表翻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的部门预算执行表和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找碴。
这样的审查会已连续进行几年,代表们抢话筒十分踊跃,不过整体气氛一团和气,尽管要求“直奔主题”,代表提出建议或意见前,还是习惯先做一番肯定成就的感想。
来自常德代表团的余永贵是提出疑问最多,发言完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贴身为他答疑。
出席审查会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说,审查批准政府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就是应该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湖南部门预算改革历十年
湖南的部门预算改革起自2000年,至今已历十年。
“公共之财办公共之事,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核心改革理念。”李友志介绍,尤其是随着省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既要全力改善民生,又要尽力稳定经济运行,在公共财政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都在进行旨在强化调控能力的探索。
比如,省人大财经委除了对全省125个省直部门预算进行审定外,还尝试邀请人大代表,对个别部门预决算情况进行审查,前年审查的是水利、国土,去年是教育和民政,今年摆在人大代表面前的是省计生委和省住建厅2010年的部门预算执行表和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
早在审查会前一天,这两份材料即送达参加审查的人大代表手中。
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1862.88亿元,增长23.28%。今天的议程,主要也就是听代表们对这两个部门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预算方案提建议,去年总共花了多少钱,花在了哪里?今年应安排多少钱?用来办哪些事?
“不严格执行预算即违法”
陈叔红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评价审查结果“很满意”,虽然还有些细节需要完善,但审查的确增加了公共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这也是湖南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
他认为,公共财政预算首先要牢固树立预算法制观念,增强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
预算草案由政府提出,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执行预算就是执行法律,违反预算就是违反法律。
“在实际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通常都会对预算做调整,使预算与决算之间产生较大差异。其表面现象看似缘于预算编制粗糙,缺乏科学论证,但究其深层原因主要在于预算执行者没有牢记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就是法的观念,没有认识到不严格执行预算就是违法,而且在实践中不执行预算的行为也往往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他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强化预算的法治观念,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其次,要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共财政既然是“公共的”,就必须以“公开性”作为预算管理运行的第一要义,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同时能让公众的意愿传达到预算编制部门和批准监督机关。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仅要认识到“权为民所赋”,更要做到“钱为民所用”。要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第三,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
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攀升,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道难题。提高行政效率,低行政成本,是目前世界各国政府极其重视的问题和追求的目标。
对于我国来说,降低行政成本,不仅是建立节约型政府、减轻人民负担的客观要求,也是转变政府作风、提高党和政府在民众中威望的迫切需要。
政府收支必须要有硬约束,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花,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多花,确保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省住建厅厅长高克勤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万郴亦分别表态,将以省人大代表的意见作为前进的动力和工作的重点,会议结束以后,将把意见和建议整理梳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逐个地调研,科学决策,完善方案,细化操作。一定把公共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用这些钱尽可能地发挥效益,推进工作,改善民生,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