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发布
红网长沙8月18日讯(见习记者 刘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湖南省审计厅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今日,湖南省审计厅正式发布《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去年,湖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10年,省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499.5亿元,为预算的103.7%,比上年增长15.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4.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10.7%;省本级财政支出488.07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2010年,湖南省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609.27亿元,较上年增长17.1%。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03.27亿元,较上年增长13.1%;中央专项补助收入706亿元,较上年增长22.7%。
对此,本次省级财政管理审计,重点关注了收入组织、资金分配、下达及投向等方面的情况。
湘潭等市县申报土地出让面积不实
审计发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精细化管理逐步推进。同时,也发现有以下不规范之处:
一是财政收入未及时征缴到位。湘潭等3市本级及冷水江等3县市2009年、2010年申报土地出让面积不实,致使省财政少收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480.23万元;怀化等2市本级及宁乡等7市县2009年、2010年少划缴上级财政矿产资源补偿费2192.45万元。
二是年初预算不够细化。省本级财政年初安排部门预算434.56亿元,其中57个预算部门系统财务安排109.49亿元,没有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占部门预算总额的25.1%。
三是投资计划下达不及时,项目资金安排欠规范。省发改委未将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253332万元及时下达,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对申报条件不完备、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的14个项目,安排预算内投资23538.6万元,造成资金闲置。其中计划投资1200万元的水箱铜生产线由于生产技术条件不完备、成本过高等原因,项目已不具备投资条件。
四是银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如省广电局从国库支付应由特设账户支出的“村村通”省级配套资金等,致使留存在特设账户的712.94万元脱离财政预算监管。
五是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欠规范,少数项目筛选审核不严,形成资金损失,部分资金使用效益较差,资金逾期率较高。
省乡镇企业局等4单位超范围分配专项资金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15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268个单位。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结余结转较多。此次审计的15个部门中,有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1.9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1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资金达58.27亿元;15个部门年终结余资金达3.84亿元。
二是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够规范,此类问题涉及金额7.91亿元。如湖南省乡镇企业局等4个单位超范围分配专项资金1724万元;抽查14个市州、80个县市区农村能源办2006年至2008年沼气池建设情况,发现重复申报沼气池数量28177个,涉及农村能源专项资金2556.47万元,占同期全省申报完成数的6.1%。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规范,设备采购存在不足。抽查10个基层医疗单位医疗机构设备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8个单位存在设备性能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有的由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缺乏专业操作人员,造成设备闲置未用。
就业资金:8633万元被挤占挪用 另超标超范围支付使用8158万元
此外,湖南省审计厅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及资金、在建高速公路、对口支援理县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工程进行了审计。总的来说,情况良好,但也存有一些问题,如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及建设面积普遍超过批复的设计控制指标,变更设计重复征地,造成土地闲置。
在对民生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承包大户采取不正当手段,低价承租农户退耕还林地,共取得补助资金1188.17万元,导致这一部分资金没有惠及到农户;审计就业专项资金时,发现挤占挪用就业资金8633万元,虚报冒领就业资金200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支付使用就业资金8158万元。
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4286.78亿元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为原则,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对省本级和长沙市本级,湖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3个市州本级和122个县市区本级的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湖南省政府性债务最早发生在1979年,截至2010年末,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4286.78亿元,省市县三级分别为1357.99亿元、1641.05亿元、1287.74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性债务为扩大投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0年末省、市、县三级投入债务余额达4200多亿元,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万亿元,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8.7%。
多所高校及医院偿债能力不足
审计也发现,湖南省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有的地方偿债能力不足,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高。
二是其他相关债务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审计发现,45所高校2010年可用于偿还债务的非限定性净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90家医院2010年收支节余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部分高校和医院主要依靠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
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 防范财政风险 严格追究责任
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审计部门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湖南省政府已于8月8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将于今年11月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计部门提出:一是要推动建立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省财政及有关部门要着力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加快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着手研究建立政府债务预算,推动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政府债务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真正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政府预算管理目标。
二是强化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税部门要加强税源管理,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执行税收征收入库规定。同时,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要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处理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预警和监控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属政府或财政本身举借的,将偿债资金编入预算;属行政事业单位举借的,视单位财务状况将偿债资金纳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并采取财政代扣等方式督促其按期偿还。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要加强对举债单位和项目的监督,督促其按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财政部门要按债务余额一定比例建立偿债准备金以防范风险。要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融资行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要加强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明确政府举债的主体、程序,规范债务资金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审查和社会监督。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归口管理,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实时对债务风险进行监控。
四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审计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从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要坚持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避免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