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可获补助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8月10日 09:52 【字体:

  湖南日报8月7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罗贤艺 罗云峰)为提升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我省将在湘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项目,并给予适当补助。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申领发放工作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各学校初次就业率达到或超过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就业率水平的,按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分别给予补助。其中,普通高校的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学校,分别按照50元/人、60元/人、70元/人的标准补助;技师学院按照50元/人的标准补助;特殊教育院校按照70元/人的标准补助。对张家界、自治州、怀化、永州、邵阳5地学校,在以上基础上增加10元/人补贴。初次就业率低于同性质学校全省平均就业率的,按比例扣减补助资金。

  《通知》强调,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已发生的校园招聘活动费用支出(包括招聘市场开拓、场地布置、岗位信息发布宣传、就业指导服务、活动现场相关开支等费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至下年校园招聘活动继续使用。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将严格审核抽查,杜绝虚假提高初次就业率及其他虚报冒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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