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四挂勾”完善社保基金征缴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09年09月0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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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社保基金扩面增收的积极性,做大社保基金“蛋糕”,减轻财政“兜底”压力,津市市严格落实“四挂勾”举措,着力完善了全市社保基金征缴考核激励机制。
一是基金征缴与年度考核挂勾。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将社保基金征缴列为重点考核内容。各社保经办机构完不成征缴任务的,在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基金收入与工作经费挂勾。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安排严格实行绩效挂勾,完成各项基金征缴任务的,按入库金额的4%安排工作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另按超收额的1.5%奖励工作经费;没完成征缴任务的,按欠征额的2.5%扣减工作经费。
三是基金“清欠”与单位拨款挂勾。由各社保经办机构列出社保欠费清单交财政部门,财政各业务股室对欠费单位进行常年跟踪监测,单位不及时缴费“销号”,财政采取停拨各项经费,或从其经费拨款中直接扣缴的办法,确保清欠到位。
四是经费拨付与征缴进度挂勾。为确保基金均衡入库,达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对社保基金征缴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征缴单位的工作经费,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实行按季结算、按月拨付。
(来源:津市市财政局)
(编辑:彭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