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财政四大举措强力助推全民创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0年05月06日 09:54 【字体:

  石门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举措,强化扶持,集聚要素,激发全民创业热潮。

  一是构建创业融资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多元融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创造条件组建一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已落实创业项目的创业者提供10万元以内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3年内缴纳所得税形成的县级财政收益,全部返还担保机构。财政每年设立信用担保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对创业者小额贷款的担保。积极组织开展银企洽谈活动,调整对金融部门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金融单位提高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贷款比重。

  二是强化创业培训力度。整合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创业专项培训基金,充分利用石门党校、职业学校、各种协会组织、远程教育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创业者、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伍士兵培训力度。根据市场和创业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更加突出对创业者的创业技能、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创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创业者综合能力。

  三是强化财政奖励扶持。从2010年起,5年内县财源建设资金主要支持全民创业,用于支付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财政补贴、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以及对创业典型奖励,支持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环保认证、标准认证和创名牌等。对于新办企业,项目投产之日起,所缴纳县级税收2年内全部返还企业。现有企业另选址新上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所缴纳的县级税收新增部分2年内全部用于企业创业扶持,第3至第5年返还50%。创业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对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在3年内由县财政按当年上缴个人所得税县级实得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四是强化创业服务措施。优化财政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公开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净化税费征管秩序,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继续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模式,为全民创业提供最大便利、开辟最大空间。


石门财政四大举措强力助推全民创业

997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