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多措并举强管理 财政评审见实效
湖南石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严把关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立4年来,共评审项目单位基建项目879个,评审金额9.11亿元,审减9810万元,审减率10.76%,2010年被评为“湖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取得明显成效。
夯实制度基础。石门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建于2006年11月,石门县委、县政府、石门财政局党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岗位培训等方面予以高度重视,倾注大量心血,将评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规定凡是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先评审,后批复”,未经评审的项目坚决不批。在此基础上,该中心不负厚望,强基础,抓制度,先后出台了《石门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石门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和《财政投资评审廉政制度》,并强化基础信息库建设,建立完善了项目信息库、区域建材市场价格信息库、工程造价技术人才信息库,为该县顺利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内部管理。该中心从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着手,全面强化内部管理。先后建立了送审项目核批制度、评审工作底稿制度、项目验收复核制度,项目评审复审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评审工作规范等。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凡出门办事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参加,减少个人单独操作。强化岗位责任,对评审项目按投资额度、工作量明确评审时限。加强廉政建设,规定中心人员不得随意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吃请及其赠送的礼品、礼金。强化业务学习,加强队伍建设,4年来,中心有2名工作人员取得注册造价师资格,3人参加了注册造价师的考试,2人参加了湖南省定额管理部门举办的造价员培训班的学习。
突出事前评审。把项目前期评审视为项目评审的重点,从严把好“两关”:把好项目立项关。项目立项评审,本着“必要、可行、有效”的原则,结合本县布局规划实际,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对其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提出评审意见,避免盲目性、随意性,减少投资浪费。如:针对该县石磷小学提出的教学楼维修申请,评审中心通过实地调查,认为该学校校园狭小,且距城区其他两所完小较近,发展前景不大,建议县教育局取消该项目改造计划,仅此次评审审减资金近20万元。严把项目设计关。认真审查每个报送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建设方案。在坚持做细、做全项目设计的同时,力求项目设计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美观性;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标准与规模,厉行节约,防止不必要的浪费。几年来,经评审中心把关、建议,优化项目设计达31个,节约投资金额累计达167.3万元。
严格把好四道关。为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做到严把四道关。一是把好项目设计评审关。认真审查项目建设方案,坚持做细、做全,力求项目设计既有前瞻性,又具有实用性,既有质量,又厉行节约。二是严把审图关。在搞好量、价、费的基础上,重点审查图纸内容是否与立项内容、投资规模、投资标准一致,并对不经济、不合理因素及时予以调整。三是把好签证关。会同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深入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签证,确保签证事项必要、合理、真实。四是把好竣工验收关。深入项目现场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特别对装饰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及其合格证进行认真审查、逐一核实,确保项目竣工决算真实、准确。
立足提速增效。强化“限时评审”。根据项目不同规模,明确不同的评审时间。如:投资额100万以下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100-500万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500-1000万的项目,12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万以上的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委托初审”。针对临时性、突发性安排的重点项目,实行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初审,再由评审中心进行复审的办法,克服了任务急、时间紧、人手少的矛盾,提高了评审速度。实行“同步评审”。针对部分特殊性项目,如土地征用项目的评审,采取“同步评审”的办法,与国土部门同步进行现场踏察,避免了二次踏察,为项目的早日开工争取了时间。
石门财政投资评审强化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巨大效益,赢得了政府高度肯定,获得了项目管理与实施单位的高度认可,可谓荣誉满载,实至名归。“十二五”开局之年,他们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阔步朝着更高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