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五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1月21日 08:30 【字体:

  津市市将按照“五统一”原则,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是统一交易平台。整合现有分别隶属于不同行业的多个公共资源交易机构,高标准建设一个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形市场、统一服务平台和唯一指定场所,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其它相关配套服务,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和中介代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场内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和实时监督。

  二是统一组织领导。成立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公共资源招投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领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牵头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配套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不同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是统一进场范围。拟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除因国家安全、保密、应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进入交易中心的外,将交通、水利、工业、信息产业等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交易平台进行,实现交易中心之外无交易。

  四是统一操作规程。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建立更加细化和可操作的业务运行规则,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均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从信息发布、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到最后开标、评标,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统一的交易信息网,形成健全的交易信息发布、查询、咨询体系和快捷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统一监督体系。采取场内监督、职能监督、综合监督、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进入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全程场内监督,对现场交易活动和评标过程同步摄像,为相关部门提供查阅服务;不改变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执法监督功能,各职能部门在统一平台下全程监督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和交易中心的工作进行再监督;市监察局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及时受理社会各方面提出的质疑和投诉,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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