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财政局坚持“五项原则”开展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2月02日 10:18 【字体:

  2012年,澧县财政局将围绕“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控三公、强绩效”的主线,确定部门预算编制“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了财政总收入增长目标,科学合理的确定总的收支计划。非税收入细化到收费性质、收费项目,基本支出实行分类分档、定额定员管理,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非部门公共专项预算除预留10%预备费外,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大额专项与政府收支预算同步报县人大审议。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将所有收支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是坚持财力下沉、侧重基层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两级、街道、社区的投入,单项预算乡镇流动人口及综治维稳专项经费,乡镇公务费再增加5万元,达到乡平35万元。稳步提高乡镇事业站所、县直水利系统水管单位、城建“三处”及差额拨款单位人员的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公务员单位(含参管)人员1.5万元津补贴待遇政策,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到1.2万元/年;将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0%,行政机关人员工伤保险按照基本工资1.3%予以全额保障;全额保障差额单位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

  三是严控“三公”、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参考近三年“三公”支出水平的基础上,按照支出规模分类分档划分不同的下浮比例后确定。且不得突破县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制定的分类分档定额标准。对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接待费指标的,须经县“三公”支出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是坚持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拟将新增财力六成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重点落实各类医社保险、基层医改等政策性配套缺口以及支持融资平台建设,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五是坚持科学精细、注重绩效的原则。县财政将对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的要求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下来,形成了《澧县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县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县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详细明确了部门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收支范围、预算调整原则、基本支出分类定档标准、项目支出申报确立等内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更加突出绩效原则,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追加、专项经费和财政性投资项目达到一定额度的资金跟踪问效,积极推行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挂钩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作为纠正预算执行偏误、安排来年部门预算、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澧县财政局坚持“五项原则”开展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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