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完善五项机制确保养老基金规范运行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2月12日 08:53 【字体: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不仅数额大、涉及人员多,而且进、出口非常复杂。为了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行、高效使用,津市市着力完善了五项机制。

  一是岗位制衡机制。每个业务经办环节都必须由2人以上具体操作,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独立完成缴费、退休等手续办理;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实行互联互通,业务系统的缴费单据必须经财务系统确认并登记后才能正式办理手续;财务岗位和业务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机构负责人也不得兼任财会岗位;现金一律由银行派工作人员直接经收,财务和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只按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均不得直接经手现金。

  二是专户管理机制。设立收入过渡户、财政专户、支出专户,三个专户均实行严格的封闭运行。收入过渡户资金只能流向财政专户,财政专户资金只能流向支出专户,支出专户资金除利息缴存财政专户外只能直接打卡到人,不得报销费用。由收入过渡户开户银行在缴费大厅设立收费点,直接经收基金缴费;收入过渡户资金必须按月汇缴到财政专户,不留余额;财政专户资金由财政局社保管理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国库部门集中管理;财政、银行、养保中心三家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对帐,并相互签字负责,确保基金存款余额真实准确。

  三是拨付审查机制。社保基金拨付严格实行“三审制”。首先是内审,每月由经办机构的操作员按规定格式填制“申请报告”,注明上月实际支付情况、本月增减变化因素、预计发放金额,并附具体到乡镇街道的明细,经稽核人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其次是监审,由财政局社保管理机构对“申请报告”填列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填制“拨款申请书”。第三是终审,由财政局分管社保的领导、分管国库的领导分别审查把关后将资金拨付到支出专户。

  四是发放纠错机制。所有资金打卡发放前,经办人员除了编制发放清册,还必须将增减变化情况及依据提供给稽核部门审查。稽核人员对每一个人员、每一笔资金的增减变化,都必须追根求源、审查核实,并签字负责。对稽核审查的结果,财政局社保管理机构还要进行复核。复核就是以上月拨款为基数、以本月进、出变化手续为依据,将上月基数和本月增、减变化因素综合后看发放金额是否与稽核审查的结果相符。

  五是生存认证机制。为确保该发则发、应领则领,以社区为单位,对领取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格认证,确保该退必退。同时,广泛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开辟网上公示、举报通道,方便群众举报虚报冒领、欺诈骗取社保资金行为。为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还设立了举报奖,对举报人员按查实骗保额度的30%给予奖励,但奖金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为强化社区居委会责任、调动社区居委会积极性,建立了生存认证工作考核制度,并按考核结果分配工作经费;对在生存认证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社区居委会,另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查出来的虚报骗保行为,坚决追回骗取的资金,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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