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建议五措并举解决廉租房管理“三难”问题
实施廉租住房政策,有效改善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但在后续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费用收缴难度大。廉租房的住户大多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贫困百姓,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公共觉悟不高,出现了少数住户不交并要求免收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问题,形成了较大额度的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欠账。
二是住房退出难度大。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家庭收入信息不透明,相关部门很难掌握低收入家庭的真实收入情况,导致家庭收入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不能及时退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造成了廉租住房能进不能出的现状。由于该退的不能退,只进不退,浪费了本来就非常稀缺紧张的廉租住房资源,也产生了新的社会不公,违背了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初衷。
三是日常管理难度大。目前,住保机构在廉租房建设和管理上承担了过多具体事务,既不利于发挥区和社区两级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发挥社区熟悉廉租住户情况的管理优势。同时由于廉租房住户人数较多,居住分散,情况复杂,而住保机构人手有限,导致目前在日常管理上面临较大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对廉租房后续管理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试行货币补贴。开展低保家庭实物配售货币补贴工作,由暗补为明补,通过采取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货币补贴形式发放购房补贴,支持城市低保家庭以自主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通过实行货币补贴为主的形式,一方面,政府可以节省大量的廉租房建设开支,可以更大范围地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另一方面,廉租房实行以买代租后,卖房收入可以继续用于廉租房滚动开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
二是改变安置方式。为防止集中安置形成“城中村”、“贫民区”现象,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对廉租住房应尽量采取分散安置,就地安置、就近安置的形式,尽可能保证廉租户原有的就业渠道、生活方式不受影响,不受改变。这样,一来可以防止因廉租住房过于集中,形成一种社会亚文化对抗力量,便于社区管理;二来可以避免廉租住房原有生存模式断裂,减少就业、生活震荡,实现廉租住房低层次的安居乐业。
三是下放社区管理。改变廉租点后期管理由住房保障机构包揽包管的模式,将廉租住房点后期管理下放到社区,改由所在地社区为主负责,将住保机构从具体事务中超脱出来,专司监管。从而避免因政府包揽形成廉租住户对政府的过度依赖,逐步使廉租住房后期管理走上社会化、社区化和市场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是推行分类收租。充分考虑廉租住户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租金标准,根据租房经济条件分类给予适当减免。对确实无力缴纳租金的,经调查核实,在社区公示无异后,实行“零租金”。通过分类收租,一方面可减轻部分租房户经济压力,体现政府的关心关爱,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分类收租解决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
五是实行灵活物管。根据廉租小区规模大小和住户意愿,实行灵活的管理模式。对规模较大的封闭性小区,按照社区牵头,小区业主协商同意,简单管理,成本最低的原则,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小区住户缴纳较低标准的物业管理费。对规模较小的开放性小区,可由社区负责保安、保洁、绿化等基础服务,不聘请物业管理公司,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困难家庭的住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