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财政局“五统一”抓促信息化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4月06日 11:02 【字体:

  为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规范财政信息管理,保障财政信息安全,石门县财政局于3月31日讨论修订了《财政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化工作实行“五统一”:

  统一规划。根据办公自动化的要求,各股室信息设备配置原则上每人1台电脑,每个办公室1台打印机。根据工作需要股室可以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扫描仪1台。各单位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规定操作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统一实施。设备的采购、更新、维修、报废处理由相关股室提出申请,信息中心审核,局长办公会决定,实施政府采购或公开处理。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更换其中的零部件。涉密计算机报废处理必须整机移交信息中心处理,涉密硬盘按要求进行上报后物理销毁。

  统一管理。各股室信息设备出现故障,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维修。对出现故障无法维修的设备,信息中心鉴定后提出报废意见,经局领导批准后作报废处理,报废设备交信息中心管理,做维修配件备用。

  统一维护。财政内网与外网实行物理隔离,各单位计算机连接内、外不同网络必须安装隔离卡系统,不得违反规定将内外网交叉接入。新购和外来计算机接入网络先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信息中心派人检查后分配IP方可接入。分配的IP和计算机名,不得随意更改。

  统一登记。信息化所产生的信息设备和软件由信息中心统一登记、管理、维护。由上级部门和其它单位配发的软件、信息设备在到位一周内到信息中心登记,软件在正式安装使用前应到信息中心登记、备份,以便统一管理,搞好维护。


石门县财政局“五统一”抓促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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