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三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费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6月05日 15:30 【字体:

  一是实行指标控制。2012年澧县“三公”经费比上年压缩10%以上,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在上年基础上根据单位支出金额大小压缩5%-20%。因特殊原因需增加年度公务接待支出指标的,由单位向该县“四费”支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县“四费”支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申请单位对“四费”支出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然后将审计结果报请县“四费”支出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增加支出指标。

  二是建立预警制度。澧县对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按序时进度考核,各单位每年六月底、九月底、十一月底、十二月底分四次向县“四费”支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进度情况,对超过序时进度的单位,该县“四费”支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出《公务接待费指标管理预警通知单》。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公务接待费管理控制不严,无正当理由的超支部分,除列抵单位下年度公务接待费指标、取消其财务管理考核评先资格外,还按10%-20%比例征收政府调节基金。同时,对超支10%以上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对超支20%以上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澧县"三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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