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六个结合”提升财政监督实效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08月10日 09:59 【字体:

  为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以财政监督水平的大提升赢得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津市市着力落实了“六个结合”。

  一是落实计划与配合中心相结合。年初,专职监督机构在与各业务部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市政府发文确定。财政监督检查除了严格按年度检查计划实施外,还把配合中心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特别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重点监督检查,总是优先安排、重点保证,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近几年,每年完成计划外重点检查项目都在6个以上。

  二是查账证与查实物相结合。监督检查中,既注重对账簿、凭证、发票等会计资料的审查,看是否合法合规,又注重对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现金的盘存查库,看是否账实相符、保管得当。在核查实物的同时,进一步核实原始发票的真实性,及时发现帐务处理问题,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三是查主要目标与查关联部门相结合。以计划检查对象为主要目标,发现与主要目标财务收支存在关联的部门,一律跟踪延伸检查,顺藤摸瓜,查证主要目标是否有在关联部门特别是下属机构隐匿收入、报销费用等行为。对职能部门在检查目标单位取得收入未使用正规票据的,也作为“关联部门”延伸检查。如辖区派出所收取的“治安费”、“赞助费”,职能部门收取的相关规费等,一律纳入延伸检查范围。

  四是交换意见与宣传政策相结合。就是利用交换意见的机会,做好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特别是被检单位领导对查实的问题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合情合理”的,监督检查人员通过耐心细致地解读法律条款,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使其认识到财经管理无小事、疏忽大意酿祸患的道理,增强部门领导依法理财责任意识。

  五是依法处罚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财经违法行为,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又特别注重对问题的整改。对所有问题均以“整改通知书”形式明确整改目标,并将通知书同时送达主管业务股室,要求主管股室督促被检单位严格按要求整改。主管业务股室对财政监督检查作出的处罚、整改决定没有督促落实到位的,年终考评时每例扣3分,与评先评优及资金福利挂钩。

  六是完善制度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不仅把监督检查作为对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评价过程,而且作为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的过程,达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的目的。属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迅速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属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督促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钱;对会计业务处理不规范的,一一耐心指导纠正;对带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同性质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今年来,就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的会计核算、乡镇财务管理改革后具体账务处理等,分别联合会计股、乡财局、支付局组织集中培训,统一规范会计核算方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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