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加强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有新规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08日 09:34 【字体:

  为强化市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常办〔2012〕71号)文件,明确了相关约束机制。

  1、实行支出预警机制。对“三公经费”超进度列支的单位,由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分别于第二、三季度终了后,下达预警通知书。同时,第三季度终了后,对“三公经费”支出超上年全年支出的单位,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停止受理相关报账手续。

  2、实行约谈提醒机制。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排全市前10名的或公务接待费增长幅度超过15%且人均支出排名全市前10名的单位,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财务的领导进行联合约谈,提醒督促其加强整改并严格管理。

  3、实行支出公开机制。各单位要建立财务内审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并逐步向社会公开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市财政局将各单位财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公开的单位予以扣分。年度终了,市节约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效果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善、增幅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各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原需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5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支出等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管理。

  5、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将各单位压减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内容严格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控支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出现严重违反财经工作纪律、严重超支等问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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