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四项制度为会计基础管理划定“红线”
近年来,澧县财政局本着“强化会计管理、服务会计人员、提高会计素质”的原则,着力推行四项制度,在全县会计人员从业、任用、考核、评比等方面划定基准“红线”,力促会计基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证上岗制。强调“资格准入”,以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的通知》,凡两年内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一律调离财务岗位。年内会计从业资格证参考率、合格率均创新高,253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其中乡镇财政所持有率达到100%;
二是任前备案制。在核实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前提下,建立现任会计人员动态信息数据库,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各单位在任命会计机构负责人、启用会计人员时,必须事先到财政部门按程序核实备案;
三是业务考核制。与县人社局联合下发了《澧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任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出纳等财务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岗位考评和全县先进会计工作单位、优秀会计工作者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调离财务岗位;
四是推优评先制。以“财务管理年”活动、会计执法大检查和业务考核为载体,采取继续教育、业务培训、会计赛帐、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开展年度会计先进单位和优秀会计工作者“双十佳”评选,并在年初财经工作大会上予以表彰。通过“以评促学、以学促用”,大力倡导“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新风尚,会计人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践操能力得到了广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