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分解下达2013年度财经工作十大目标任务
2013年,澧县明确十大财经工作任务,并将财经工作细化为财经纪律、财政改革和收入组织等三个方面的考核内容,统一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对各部门(单位)一并实行捆绑考核。
一是财政收入。2013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上年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8%,非税收入增长10%。力争全年税收比重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是财政支出。总额同比上年增长15%,落实重大民生支出项目政策增幅和比重要求,确保各类民生支出比重占到财政总支出的七成以上;
三是争资引项。总额同比上年增长15%,份额占全市七分之一以上;
四是财政改革。将乡镇中学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稳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确保每个单位激活2张以上,单卡单月刷卡消费1次以上;
五是预算公开。对3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实行网站公开,同时公开10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
六是绩效评价。对县本级财政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重大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定期向政府报告;
七是四费控制。继续实行指标总额控制,“四费”支出在2012年基础上压减10%以上。因公出国(境)出省学习考察及差旅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会议费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压减10%、10%、5%-10%、10%;
八是债务管控。举借政府性债务遵循“单位申报、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的程序,对已经形成的债务,制定债务偿还计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分年逐步化解;
九是资金整合。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补助到特定对象的资金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
十是项目筹资。编制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全年重点支持各类重大项目32个,通过国土交易、国资处置及平台融资等渠道调度资金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