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严把五关推进移民后扶项目
一是严把项目政策关。严格执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7号)及《澧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澧移扶发〔2008〕1号等文件,确保全县移民后扶项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严把项目计划关。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编制,项目选址经当地群众认可和县移民局批准,发现有违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弄虚作假的,停止安排年度项目计划。
三是严把项目实施关。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凡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中介机构进行设计、监理;投资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按照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的要求,由法人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方每日填写施工纪录,监理公司派员现场监理,定期和不定期对所有项目的进展情况、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成立年度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组,比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对建设质量、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5万元以下项目由县移民局组织检查验收,填写项目检查验收卡;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移民局、财政局、所在乡(镇)、村,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方共同验收,填写项目验收签证。所有项目竣工后贴上标示牌,确保项目高效实施。
五是严把项目资金拔付关。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投资5万元以下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进度、比例拨付;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