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五步走”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程序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5月13日 09:08 【字体:

  一是评估土地价格。县规划局提供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宗地界址点座标图和宗地权属资料,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负责资料组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机选2家,委托其根据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对宗地进行评估。

  二是测算宗地成本。由拟用地单位、县国土、规划和评估机构向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提供用地意向单位项目基本情况,以及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平整成本及评估、规划测绘、设计等费用明细;再由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初审,有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填制《宗地成本审核表》后报财政部门;最后由县财政局组织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对宗地成本进行审核确认,将经审核确认的《宗地成本审核表》交县国土储备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对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拍摄影相资料,权属清楚的净地方可推出。

  三是拟定出让方案。县国土资源局拟制招标拍卖挂牌地块出让方案,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审批表》,同时召开会议集体审查土地出让方案,确定供地方式、起挂价格、出让年限、交地时限、保证金额度等,审查通过后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四是审批招拍挂方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县纪检监察、国土、财政等部门和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审议宗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拟定地块建议底价方案。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部门联席会议审议的方案拟定出让土地处置报告,将其与底价建议方案一并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批并严格保密。

  五是招标拍卖挂牌。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经县政府批准的出让方案,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具体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主要包括: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地块出让文件,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受理申请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签定《成交确认书》并公布出让结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出让须知》和《成交确认书》要求,督促竞得方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后按须知约定对出让宗地进行现场交付。


澧县“五步走”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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