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多项措施奖励“菜篮子”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6月07日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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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区蔬菜产业发展,鼎城区根据上级“菜蓝子”工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多项鼓励蔬菜产业发展的奖励措施:
一是设立蔬菜扩面奖励。对新扩连片500亩以上的,按50元/亩的标准奖励;对每座占地0.3亩且连片达到10座以上的钢架大棚,按4000元/座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是设立品牌创建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有机食品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奖励主要工作部门工作经费10万元;获得湖南名牌、湖南省著名商标、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万元,奖励主要工作部门工作经费1万元。
三是设立销售大户奖励,对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或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定额奖励5000元。
四是设立安全和创新奖励。蔬菜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新建自律性检测室的每个奖励2万元,蔬菜园区冷藏库库容建设每100m3奖励3万元。对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促进蔬菜产业发民作出贡献的部门、乡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