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三项举措力推创业就业
今年来,石门县把推动全民创业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引导,放活政策,加大培训,优化环境,全力推进全民创业。
一、配套创业政策。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鼓励全民创业政策的同时,结合石门实际,从培育创业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财政投入、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创业服务等方面,制定完善了优惠和奖励政策。对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内的新办工业企业,新建厂房按每平方米20元包干缴纳工程各项报建规费,项目投产之日起,2年内所缴纳县级税收全部用于企业创业扶持。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开拓创业、科技人员以技创业、国家工作人员大胆创业等方面,也出台了具体的优惠和奖励政策,有效激发了各个层次、各类主体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搭建创业平台。搭建融资平台。县财政设立了500万元创业扶持奖励资金,为创业者提供贷款贴息、技改补助等资金支持,并向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入股500万元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全年为宝川公司等8家企业发放财政担保贷款3000万元,为创业者争取各类专项扶持资金620万元,全县金融机构为中小民营企业发放贷款2亿元。搭建基础平台。在工业园区建立了占地面积300亩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投资1.2亿元配套了相关基础设施,新建标准厂房6200平方米。结合全县工业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建立了创业项目库,开发储备工业项目60个,已开工建设项目5个,筹备建设项目15个。搭建培训平台。充分利用石门党校、职业学校、各种协会组织、远程教育等各类培训资源,突出对创业者、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伍士兵的创业技能、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创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创业者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创业保障。成立了中小企业维权办公室,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专门负责受理中小企业投诉,协调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全力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有关部门、中介机构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认证认可等创业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净化税费征管秩序,为全民创业提供最大便利、开辟最大空间。深入开展“保安式、保姆式、保全式”服务,做到企业围墙外的事情由政府负责,围墙内的事情由企业自己负责,真正使创业者安心创业、大胆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