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两手抓”防控财政投资评审风险
今年元至8月,津市市共评审政府性投融资项目198个,审减金额1.06亿元,审减率达19.65% 。围绕防控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评审人员“两个安全”,津市市突出狠抓了“两手”。
一手抓“节点控制”。就是在评审的每个节点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具体表现为“四个必须”。一是工程计量必须“按图索骥”。对送审项目的工程量,必须依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签字的施工和竣工图纸进行细致计算,不能图简便就单位报送的工程量直接核算。如不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二是材料计价必须“大行大市”。建立市场询价档案,对市场价格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调查、更新,并交财政监督检查局备案。评审人员必须严格以当期市场价作为评审依据,相同材料在同一个时期内严格执行同一个价格,不得因评审人员、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货渠道等不同而有差异。询价档案记录价格高于当期市场价的,对评审中心主任问责;评审不依照当期档案价格的,对主审人员问责。三是设计变更必须有理有据。坚持评审紧跟设计走的原则,因故变更设计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提供完整的变更方案及图纸。因设计变更影响造价的,该增加的增加、该扣除的扣除。对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进行评审的,对评审中心主任问责;设计变更减少项目未予剔除的,对主审人员问责。四是隐蔽工程必须现场踏勘。为防止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要求对隐蔽工程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严格以现场踏勘记录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签字的“现场签证单”进行评审,不得随意估算或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为依据直接评审。现场踏勘不到位的,对主审人员予以问责。
一手抓“监督制衡”。主要通过三方面监督强化评审人员责任,规范评审行为。一是二审制衡。对财政直接投资的项目实行“二审制”,由2组评审人员分别评审,并各自对评审结果签字负责;对其它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实行“复审制”,由不同的人员对初审结论进行复核,确保结论准确、公正。对一审、二审或初审、复审结果,由主审人员进行综合鉴定评价,报评审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联合审查,评审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除了审查评审金额,还要审查立项审批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各种合同及现场签证单、工程量、材料价计算依据等资料,最后将审查意见提交财政局长核发,从而形成了“分头负责、层层把关”的制约机制。二是定期抽查。由财政监督检查局每季度抽选1-2个评审完毕的项目,聘请异地专家进行”再评审”,评审结果与原审结果差异较大的,查明原因后层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网上公示。所有评审结论一律长时间挂在网站上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项目投标竞争对手等多方面的监督,以公开保廉洁、促规范、提实效。